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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3
Nov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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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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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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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29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二、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问题函 ........................................................... 6 四、会议议案 (一)关于选举陈威如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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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2023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开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万象城 V2 栋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
会议议程:
-
一、 董事会秘书宣读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二、 董事长宣布到会情况并宣布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三、审议会议议题
-
1、审议《关于选举陈威如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有关问题
- 五、主持人宣布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六、见证律师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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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 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 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 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四、如有股东或代理人要求发言的,请在场外发言登记处登记,出示持股的 有效证明,填写《股东问题函》,截止时间到 13:30 分。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 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 的优先。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 填写《股东问题函》,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始得发言。
六、股东在会议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并出具有效证明。 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
七、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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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九、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向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
十、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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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问题函
致各位股东:
欢迎出席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热切盼望 您能为公司的发展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书 面提问方式。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及您欲提出的问题,记在下面空白处,并交与 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会及时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人员,以便在集中回答问题时, 能更有针对性地解答您的问题。谢谢您的合作,并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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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陈威如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刘家雍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已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威如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陈威如先生的独立董事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陈威如先生简历》
陈威如先生,1970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美国普渡大学战略学博士,商学院 教授。
1996 年至 1999 年任中华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2003 年至 2011 年任 INSEAD 欧洲商学院助理教授;2011 年至 2017 年 8 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CEIBS)副教授;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 战略官,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阿里巴巴产业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 2020 年 8 月之后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副教授。另担任 TAL Education Group、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威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 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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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599,927 股股份注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1.01%,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前述 注销登记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完成,故公司注册资本也需相应由 754,025,962 元调整为 746,426,035 元,公司总股本由 754,025,962 股调整为 746,426,035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进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402.596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642.6035 万元。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54,025,962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46,426,035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 民币标明面值。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 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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