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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LE LIGHTING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8
Feb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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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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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06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3 月 1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 号万象城V3 栋一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3 月 1 日
至 2018 年 3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 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邓小洋先 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 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 |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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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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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马志伟、蒋志虎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3515 | 欧普照明 | 2018/2/22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一)登记时间:2018 年 2 月 27 日 9:00-16:00。
-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万象城 V3 栋 1 楼。
(三)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
-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来信 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 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上请注明“欧普照明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传真号码为:4008551038(转 888888)。
4、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电话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了解详情,董事 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8550000(转 6720)。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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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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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万象城 V3 栋 1 楼 邮政编码:201103
联系电话:021-38550000-6720
传 真:4008551038(转 888888)
联 系 人:欧普照明董事会办公室
-
3、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
|||
| 2 |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