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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3
Mar 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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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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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286号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股票代码:600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郑永刚
住所:上海南汇康桥镇秀沿路
通讯地址:浦东新区东方路985号一百杉杉大厦25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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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英华”)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科英华签署的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进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的先 决条件是: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经中科英华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自中 科英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之日起正式生效。2、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双方对本次股票 认购事宜不再附带任何其他的保留条款和/或前置条件。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取得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中科英华高技术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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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释义………………………………………………………………………….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章 持股目的…………………………………………………………………….5 第四章 权益变动…………………………………………………………………….6 第五章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章 备查文件…………………………………………………………………….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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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中科英华/上市公司 | 指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郑永刚 |
| A 股 | 指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整的 中科英华人民币普通股 |
|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中科英华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行为 |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中科英华与发行对象签署的关于本次发行的《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中科英华向郑永刚发行且郑永刚以现金认购中科英华 非公开发行的1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之行为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中科英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董事会 | 指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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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郑永刚基本情况
| 姓名 | 郑永刚 | 性别 | 男 |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 | 330227195811** |
| 住所 | 上海南汇康桥镇秀沿路 | ||
| 通讯地址 | 浦东新区东方路985 号一百杉杉大厦25 层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 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 | |||
| 任职单位 | 任职日期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产权关系 |
|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 2008.1-2012.7 | 董事局主席 | 持有54.19% |
| 杉杉企业决策委员会 | 2012.8-至今 | 主席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郑永刚先生除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外,还主要控制 下列企业:
| 下列企业: | |||
|---|---|---|---|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 上海青刚投资 有限公司 |
31000 万元 | 郑永刚持有9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 杉杉控股有限 公司 |
10 亿元 | 青刚投资持有 60.23%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针纺织品、 服装面料及相关的高新技术材料 的研发和销售 |
| 宁波甬港服装 投资有限公司 |
3567.8 万元 | 杉杉控股持有 89.32% |
实业投资、服装设计与研究 |
| 杉杉集团有限 公司 |
21600 万元 | 杉杉控股持有 7.04%;甬港服装持 有62.96% |
服装制造、加工;机电设备、五金 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面辅 料及缝纫机设备的批发;化妆品的 批发和零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 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 的进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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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中科英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 景,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壮大上 市公司的实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符合中科英华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且可行 的,通过本次认购行为可以进一步分享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实现投资回报。除本 次认购事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尚无具体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中 科英华的股份。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前,郑永刚持有本公司85,713,27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7.4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郑永刚将持有本公司245,713,27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13.65%,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确认函的约定,郑永刚将以现金方式认购中科英 华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16,000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中科英华总股本 的8.89%。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方
郑永刚
(二)发行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向郑永刚募集资金金额为58,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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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非公开发行向郑永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 后中科英华总股本的8.89%。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中科英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65 元/股,较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3.59 元溢价1.7%。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及股票发行数量随之进行 调整。
(五)《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经中科英华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自中科英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之日起正式生效。
2、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双方对本次股票认购事宜不再附带任何其 他的保留条款和/或前置条件。
(六)支付方式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七)限售期
所有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中科英华与郑永刚及其关联方无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交易行为。
三、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权利限制情形,也 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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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未曾有过买卖中科英华挂牌交 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郑永刚身份证明复印件。
-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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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picture [8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签署人(郑永刚):
签署日期:2013年3月15日
9
(此页无正文,为《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签署人(郑永刚):
==> picture [8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签署日期: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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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科英华高技术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 火炬路286号 |
| 股票简称 | 中科英华 | 股票代码 | 60011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郑永刚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 上海南汇康桥镇秀沿路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权益股份数量:85,713,270股 持股比例:7.45%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权益股份变动数量:16,000万股 变动比例:8.89% (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 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 |
是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是否存在未 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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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科英华高技术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署页)
签署人(郑永刚):
==> picture [8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签署日期: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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