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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9
Mar 1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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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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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英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 中科英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 号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科英华 股票代码: 600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通讯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12 楼 联系电话: 4008819888
签署日期:2009 年3 月12 日
特别提示……………………………………………………………………………………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3 第二节 持股目的…………………………………………………………………………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6 第四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六节 备查文件…………………………………………………………………………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科英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童恺 设立日期: 1984 年11 月19 日 注册地: 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公司注册资本: 69.88 亿元 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 动产及其它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 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 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 经营公益信托;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 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中介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 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 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 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 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 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上述 业务含本外币业务,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 准);以贷款方式运用所有者权益项下依照 规定可以运用的资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100000000020007 税务登记证号码为: 440300100020009
控股股东: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12 层 联系电话: 40088198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
| 童恺 | 董事长 | 中国香港 | 无 |
| 张子欣 | 董事 | 中国香港 | 英国 |
| 王利平 | 董事 | 中国 | 无 |
| 姚波 | 董事 | 中国香港 | 美国 |
| 吴岳翰 | 董事 | 中国香港 | 无 |
| 葛俊杰 | 董事 | 中国 | 无 |
| 夏立平 | 独立董事 | 中国 | 无 |
| 李罗力 | 独立董事 | 中国 | 无 |
| 鲍友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无 |
| 叶素兰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香港 | 无 |
| 肖建荣 | 监事 | 中国 | 无 |
| 张华英 | 监事 | 中国 | 无 |
| 宋成立 | 总经理 | 中国 | 无 |
| 张礼庆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无 |
| 何勇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无 |
| 丁文忠 | 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无 |
| 张萍 | 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中科英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有可能继续减持中科英华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07 年8 月2 日至2007 年8 月7 日之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份10,135,26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02%;2007 年8 月8 日至2007 年9 月21 日之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9,986,517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9%。(上述出售股权事宜中科英华已披露)
2007 年9 月22 日至2007 年9 月24 日之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本公司股份7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 2007 年9 月26 日至2009 年3 月10 日之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6,314,6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3%;
2009 年3 月11 日,窦兴荣先生、力元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大 宗交易的方式受让了资金信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32,651,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4.82%。 截至2009 年3 月12 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中科英华限售流 通股份47,165,859 股,占中科英华股份总额的6.96%。
第四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公告书披露之日起前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月份 | 买入数量(股) | 买入价格区间 (元/股) |
卖出数量(股) | 卖出价格区间 (元/股) |
|---|---|---|---|---|
| 2008 年10 月 | 0 | — | 273000 | 3.640-5.005 |
| 2008 年11 月 | 0 | — | 0 | — |
| 2008 年12 月 | 0 | — | 214600 | 5.311-5.390 |
| 2009 年1 月 | 0 | — | 351000 | 5.200-6.402 |
| 2009年2月 | 0 | — | 3793970 | 7.340-8.40 |
| 2009年3月 | 0 | — | 32651900 | 7.00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9 年 3 月 12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科英华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长春 | ||
| 股票简称 | 中科英华 | 股票代码 | 600110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广东省深圳市八卦 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口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口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口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口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口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拨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口 取 得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的 新 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 承 赠与 口 其他 口 |
√ 口 口 口 口 口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 | 86,229,930股 持股比例: |
12.73%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 39,064,071股 变动比例: |
5.77%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减持 |
是 口 否 口 目前没有继续减持中科英华股份的明确计划,但不排除在今后 适当时候减持股份的可能性。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
是 √ 否 口 |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口 否 口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问题 |
是 口 否 口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 口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
是 口 否 口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