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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6

Apr 1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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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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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股票代码:60011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创合润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609 号 联系电话:010-6617013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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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中科英华高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英华”)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科英华的股份。

  • 四、出让方本次转让的股份为非国有股,其转让不涉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 批准。

五、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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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中科英华、上市公司:指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平安信托: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出让方、华创合润:华创合润投资有限公司;

四、本次持股变动:指平安信托于 2006 年 4 月 18 日协议受让出让方所持有的中 科英华总计 5,760 万股(占中科英华总股本的 17.24%)一般法人股,本次股权受 让将导致中科英华的股东持股发生变动;

五、《股份转让协议》:指平安信托于 2006 年 4 月 18 日与华创合润签署的《股 份转让协议》;

  • 六、本报告书:指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报告书》;

  • 七、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八、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创合润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 277 号先锋商务写字楼 316 室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9 年 10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陈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0001091813(2-1)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0023442-2

经营范围:为高科技、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管理;接受委托经营管理企业资产; 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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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材料。

经营期限:1999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609 号

邮政编码:100034 联系电话:010-66170138

联 系 人:黄宝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上海润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200万元 60%
上海爱英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800万元 4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介绍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陈远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中科英华的董事长、总裁
赵海云 董事 中国 上海
李巧玲 董事 中国 北京

四、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创合润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科英华股权变动情况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华创合润直接持有中科英华 5,760 万股,占中科 英华总股本的 17.24%,为中科英华第二大股东。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创合润 将不再持有中科英华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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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协议主要内容

  • 1、转让之股权:指华创合润合法持有的、占中科英华总股本 17.24%数量为 5760 万股的中科英华股份。

  • 2、转让之价款:转让价格为 0.87 元/股,合计转让总价款为:5000 万元人民币。

  • 3、付款方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币种为人民币。在转让 股权过户至平安信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设的股票账户后 1 个工作日内, 平安信托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 (二)协议生效的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 1、中科英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相关股东大会获得正式通过。

  • 2、平安信托设立的《中科英华股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宣告成立。

  1. 有关法定审批机构批准本次股份转让。

以上三条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缺少任何一条,本协议不能生效。

三、特殊条件及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不包含任何其他特别条款,或就本次股权收购的安排和约 定。

本次股份转让除本报告书列明的生效条件外,未附加其它特殊条件。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持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中科英华挂牌交易股 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六个月内买卖持牌交易股份的 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买卖中科英华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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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消息做 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及查阅方式

一、备查文件

  • 1、华创合润的法人营业执照;

  • 2、华创合润与平安信托签署的《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二、查阅方式

查阅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609 号

联 系 人:黄宝育

联系电话:010-6617013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6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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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华创合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盖章:

签署日期:200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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