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Jan 6, 2016

56490_rns_2016-01-06_053084d1-e138-427f-95e5-395e838c07f8.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公司名称“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2 公司营业范围“热缩、冷缩材料、
合成橡胶等新材料、新产品开发、
生产、销售辐射加工,铜箔、履铜
板及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电
线电缆制造与销售,非标设备和机
械配件加工,本企业产品的安装、
施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有色
金属经营(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
规限制禁止及需取得前置审批的项
目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
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际 限定公司
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所需的
机 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营业范围“新材料、新能源产
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铜箔及铜
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
产、销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
资与管理;创新金融投资与经营;
国内及进出口贸易。”
3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科英华
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CHINA-KINWA
HIGH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诺德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NUODE INVESTMENT CO.,
TECHNOLOGY CO.,LTD. LTD.
4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股东大会
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公司注册地、公司办
公地所在城市或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地址,具体地址以会议召开前
公司的通知为准,股东大会将设置
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6 第九十九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决定金额为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公司净资产 30%以下(不包括
30%)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对
外投资、债权债务重组;”

第九十九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一)决定金额为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公司总资产 30%以下(不包
括 30%)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
易、对外投资、债权债务重组;”
7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
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股东大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
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
1/3。”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
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职务。股东大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
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
1/4。”
8 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
可以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
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二)授权内容: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
可以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
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
权。”
3、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
件;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
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
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事后向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二)授权内容:
3、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在发生战
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权
和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报告。”
9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
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
会议召开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
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三十四条:“董事会每年至
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3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
体董事和监事。”
10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由专人
送出、或电话通知、传真通知的方
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不包
括会议召开当日)五天。”
第一百三十六条:“董事会召开临
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由专
人送出、 或电话通知、传真通知、
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时限为:会
议召开前(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三天。如1/2 以上的董事提议,可
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不受上述通知
时限限制。”
11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
副总经理四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修订尚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