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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9

Apr 2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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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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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程。现制定如下: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英华”) 的规范运作,加强中科英华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根据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年报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议。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 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 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 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十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