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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5
Feb 2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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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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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5 《独立董事制度》 年修正案
原《独立董事制度》:三、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职权修订为: (一)、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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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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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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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且每年为公司的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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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不应少于十五个工作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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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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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及其授权的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4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向公司股 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二)独立董事的权利: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非独立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1 300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 0.5 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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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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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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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议召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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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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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此外, 1 2 上述第 、 项议案应当经过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方可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董事会 2005 2 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