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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Sep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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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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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6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诺德光储能源电站零碳智慧产业园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诺德光储能源电站零碳智慧产业园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 52 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推进进度可能不及 预期,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 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 变化,则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可能不及预期等风险。

5、本次项目投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通过股东大会审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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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以及应对公司自用电的需求,诺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诺德晟世”)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 府(以下简称“黄石经开区”)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投资建设诺德光储 能源电站零碳智慧产业园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 52 亿元。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诺德光储能源电站零碳智慧产业园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 1、投资协议主体名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

  •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 3、公司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诺德光储能源电站零碳智慧产业园项目

  •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 52 亿元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在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分布 式光伏电站项目 500MW,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 1500MWh 以及配电网、充电站 等设施。以打造零碳智慧示范产业园区为目标,项目全部建成投入运营后,每年 可提供约 5.8 亿度清洁能源绿电,年节约 17 万吨标煤,年减排二氧化碳约 5 万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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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为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测算,未考虑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不 构成对投资人的业绩承诺。

4、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甲方区域内各产业园区工业企业和政府公共物业屋 面(含诺德锂电铜箔产业园现有厂房),规划使用屋面面积约 500 万平方米。工 商业储能电站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 200 亩,实际面积及四至范围以规划红线为 准。

5、项目建设工期:分布式光伏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工期 6 个 月,计划 2023 年 12 月开工建设,2024 年 6 月建成运营;二、三期项目建设工 期 24 个月,计划 2024 年 4 月开工建设,2026 年 4 月建成运营。工商业储能电 站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工期 6 个月。计划 2023 年 12 月开工建 设,2024 年 6 月建成运营。二、三期项目建设工期 24 个月,计划 2024 年 4 月 开工建设,2026 年 4 月建成运营。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铁山区人民政府 乙方: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固定资产投 资总额、建设工期、营业收入、税收、生产经营年限等要求。

(2)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由民营企业发展促 进中心全面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开工建设、正常运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3)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提供适合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的屋面资源,同时 保障储能电站用地需求。

(4)甲方为乙方的建设和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 权益。

(5)甲方指定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作为本项目落实的牵头推进单位,协 助开发区·铁山区履行甲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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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方将协助乙方黄石项目公司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安评、能评等各项 证照,保障乙方依法运营。

(7)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申请省、市级关于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示范示点工 作的相关政策。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建设工期、 营业收入、税收、生产经营年限等相关要求履行合同。

(2)乙方应确保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审查等要求,在项 目开工建设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环保、能源消耗等相关审批手续。

(3)为推进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乙方将基于甲方推荐可用于投资建设 光伏和储能电站的屋面和土地资源,与甲方指定的平台公司联合设立光储电站运 营公司,共同开展园区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电站资源开发利用。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与甲方平台公司就分布式光伏项目 和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在甲方区域内申请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 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项目投资总额的 10%(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次 实缴到位)。

(5)自项目公司设立之日起,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由项目公 司承继,乙方对项目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注册地址、 减少注册资本、注销项目公司。乙方企业必须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内 生产经营 15 年以上。

(7)乙方应按属地原则,及时向当地统计部门上报统计数据。

3、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未能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应对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 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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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乙方违约,项目公司投产运营后的第 1 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未 达到 2000 万元以上,将不享受《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高质量 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工稳工的若干意见(试行)》等 优惠政策;但因甲方未能提供屋面和土地场所资源供乙方投资实施建设和不可抗 力因素除外。

(3)若乙方闲置或低效使用土地,甲方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 用地的通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以及省、市等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现状空地及投资强度达不到投资标准的,采取征缴土地闲 置费、无偿收回、分割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4)双方对本合同条款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如果乙方泄漏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停止本合同所有优惠政策的兑现。如果甲方 泄漏本合同条款,甲方将按照实际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4、合同履行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住所地。

(2)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约定的权利义务。

5、通知条款

本约履行过程中,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函告,对方应当签收;一方拒绝 签收对方通知或函告的,送达方可用特快专递邮寄送达,若拒绝签收邮件的,视 为送达。甲方的受送达地址为本约约定地址,甲方接收单位为下属招商和投资促 进局。乙方受送达地址为本合同约定地址;若乙方设立项目公司的,则项目公司 注册登记住所地为受送达地址;乙方变更联系地址的,应提前三天书面告知甲方。

6、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 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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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有助于 充分挖掘和提升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的资源优势和运营能力,实现有效的资源整 合和优势互补,巩固和扩大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未来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推进进度可能不及 预期,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 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 变化,则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可能不及预期等风险。

5、本次项目投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通过股东大会审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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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9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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