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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Nov 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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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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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5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 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或“甲方”)拟以自有或自筹资 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乙 方”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为95,000 万元;

●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诺德集团的注册资本将由180,000 万元增加至 275,000 万元,青海电子的持股比例仍为100%,湖北诺德集团仍为青海电子全资 子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扩股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顺应新能源市场的发展,扩大产能,规范乙方管理,加速企业发展,实现 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其全资子公 司湖北诺德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湖北诺德集团的注册资本将由 180,000 万元增加至 275,000 万元,青海电子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湖北诺德集 团仍为青海电子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781444797J

  • 3.成立时间:2007 年 4 月 26 日

  • 4.注册地址:城东区八一东路 7 号

  • 5.法定代表人:李春波

  • 6.注册资本:444,754.1914 万元

  • 7.经营范围: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

  • 产品、LED 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 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 特殊商品除外)

  •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海电子 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7NCU7U8L

  • 3.成立时间:2022 年 4 月 27 日

4.注册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大道 189 号 B 栋 研发楼 401 室(申报承诺)

  • 5.法定代表人:林培楷

  •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

  • 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

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 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554,881,165.29

  • 元,净资产 2,552,666,103.50 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2,629,714.34 元。

四、湖北诺德集团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增资前后,湖北诺德集团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仍为青海电子全资 子公司暨公司全资孙公司,其注册资本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前: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000 100.00%
合计 180,000 100.00%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75,000 100.00%
合计 275,000 100.00%

五、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款的相关安排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甲方认缴人民币95,000 万元(下称“甲方增资款”), 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需30 日内缴付认缴的增资款人民币95,000 万元。

  2.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目标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1. 本次增资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目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2. 目标公司收到甲方的全部增资款30 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完成相应的验

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承诺和保证

协议各方相互承诺和保证(作出承诺和保证的一方以下统称“该方”):

  1. 该方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完整的合法资格,本协议 经签署后对该方是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约 定义务。

  2. 该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亦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已取得第三方的同意的除 外)。

  3. 各方依据本协议作出的全部保证、承诺是连续的、不可撤销的,不受任 何争议、法律程序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本协议各方的继承人、代理人对各方所作 的保证、承诺负有连续的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各方应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协议之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 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之约定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导 致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一方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已经支付的增资款项,目标公司应当于协议解 除后7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付款方。如逾期未退还,每逾期壹日的,目标公司应 向付款方支付逾期款项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增资款,每延期壹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增资 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四)适用法律及管辖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除外) 法律、法规。

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 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修改由各方 以书面形式完成,并签署生效。修改的部分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六、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青海电子的持股比例仍为100%,湖北诺德集团仍为青海 电子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七、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扩股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定,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 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完善 各项内控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