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8, 2021
56490_rns_2021-12-28_e78e57c0-4930-430d-bfd8-7bd2ef38abd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竞得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进展及关联交易概述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2 月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联合竞买土地使用权并缴纳竞 买保证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联合竞买土地使用权并缴纳竞买保 证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2)。
2019 年12 月25 日,公司与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科产业”)、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望电气”)、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迪科”)组成的联合体 以人民币21,110 万元总价竞得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宗地编号为B4050266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与福科产业、天源迪科、禾望电气合伙 出资及享有权益比例分别为20%、40%、20%和20%。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联合竞 得深圳市地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7)。
2020 年1 月14 日,公司与福科产业、禾望电气、天源迪科签署了《合作开 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1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联合竞得深圳市 地块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 年5 月,公司与福科产业、禾望电气、天源迪科共同设立了合资公司 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禾天诺”)。
近日,公司与福科产业、禾望电气、天源迪科就《合作开发协议》内容达 成进一步共识,各方拟与合资公司万禾天诺签署《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 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
2、因万禾天诺的董事陈立志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万禾天诺的开发运营及租赁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3、成立日期:2020 年5 月25 日
-
4、法定代表人:陶君
-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3 号万科滨海置地 大厦十三层130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758U99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高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 询;商务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 经营项目是:无。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因万禾天诺的董事陈立志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故万禾天诺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10、万禾天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股权结构:
| 福科产业 | 福科产业 | 天源迪科 | 天源迪科 | 诺德投资 | 禾望电气 | |||
|---|---|---|---|---|---|---|---|---|
| 40% | 20% | 20% | 20% | |||||
| 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1: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2: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权益划分
甲方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将本项目在开发运营期内的开发运营权授予 乙方。在开发运营期内,乙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并在本项 目物业建成后对其进行占有、使用、运营、收益,为保障乙方上述权益,在签 订本协议的当日,甲方与乙方签订两份针对项目用地的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 组成部分,约定乙方向甲方承租项目用地,两份租赁合同合计的租赁期限内的 含税租金共217,538,552 元。其中一份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自租赁合同签订 之日起20 年,另一份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自前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 至项目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3、成本承担:甲方应承担项目用地取得成本。乙方应承担本项目的权益租 金、开发建设成本及运营成本。因本项目产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由 甲方各自支付。
4、开发运营期:本项目开发运营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用地使用年
期届满之日止。
5、权益对价租金:为取得本项目在开发运营期内的开发运营权,乙方向甲 方各方分别支付权益租金,具体金额为甲方各方为获取本项目而支付的项目用 地取得成本。甲方中的一方应收的【权益租金】=【项目用地取得成本】×该方 项目权益比例。
6、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 运营本项目,由此导致的损失、责任及纠纷由该方负责解决与承担。导致另一方 损失的,由该方负责赔偿。任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应在对 方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并承担因此导致对方的损失。
7、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签字 章,并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 年)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1: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2: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租金
项目用地在租赁期限内的总含税租金为人民币155,384,680.00 元,分20 年支付,每年支付含税租金人民币7,769,234.00 元,甲方应于每自然年1 月 30 日前向乙方开具与其实收权益租金等额的、合法的有效发票,乙方在收到 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应不晚于14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租金。各方租金约定如下
:
每年应收租金(元)
租赁期应收租金(元)
权益方
| 甲方 1 | 3,107,693.60 | 62,153,872.00 |
|---|---|---|
| 甲方 2 | 1,553,846.80 | 31,076,936.00 |
| 甲方 3 | 1,553,846.80 | 31,076,936.00 |
| 甲方 4 | 1,553,846.80 | 31,076,936.00 |
| 甲方合计 | 7,769,234.00 | 155,384,680.00 |
3、租赁期限为20 年,自2021 年8 月30 日起至2041 年8 月30 日止。
(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8 年)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1: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2: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租金
项目用地在租赁期限内的总含税租金为人民币62,153,872.00 元,分8 年 支付,每年支付含税租金人民币7,769,234.00 元,甲方应于每自然年1 月30 日前向乙方开具对应权益比例的租金发票,乙方在收到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应 不晚于14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租金。各方租金约定如下:
| 权益方 | 每年应收租金(元) | 租赁期应收租金(元) |
|---|---|---|
| 甲方1 | 3,107,693.60 | 24,861,548.80 |
| 甲方2 | 1,553,846.80 | 12,430,774.40 |
| 甲方3 | 1,553,846.80 | 12,430,774.40 |
| 甲方4 | 1,553,846.80 | 12,430,774.40 |
| 甲方合计 | 7,769,234.00 | 62,153,872.00 |
- 3、租赁期限自2041 年8 月31 日起至2049 年12 月24 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项目用地取得 成本为基础,参照各方权益,经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项目的稳步推进及投入使用后的正常有效运营,符合公司长 远稳定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本次交易在自愿平等、公 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相关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条款签署,体现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 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联合竞得土 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事项有利于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稳定发展规划,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合资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租赁合 同》,旨在满足项目的稳步推进及投入使用后的正常有效运营,符合公司长远稳 定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此次交易事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