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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y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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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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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 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的审查,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 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将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 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方案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修订和完善,可进一步规范公 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修订符合《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 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明星

________________ 陈友春


郭新梅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