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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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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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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百
一十六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
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
权,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
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其他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
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
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
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1、决定单项金额3000 万元人
民币以下(含3000 万元人民
币)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债
权债务重组等)。年度行权总
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
计净资产的5%。
2、审批公司董事会基金的使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
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
权,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
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其他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
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
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
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
告;
(五)审批公司董事会基金的
使用;
(六)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
件;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承担首要责任。
用;
3、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
第一百
二十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方式为:由专人送出、或
电话通知、传真通知、邮件通
知的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
召开前(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三天。 如 1/2 以上的董事提
议,可以召开紧急临时董事
会,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方式为:由专人送出、电
话通知、挂号邮寄、传真通
知、邮件通知、短信或微信等
其他有效通讯方式;通知时限
为:会议召开前(不包括会议
召开当日)三天。 如 1/2 以
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紧急
临时董事会,不受上述通知时
限限制。
第一百
二十四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
表决方式或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
以用电子通讯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邮件、传真)方式进行并
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
字。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
表决方式或记名投票表决方
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
以用电子通讯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邮件、传真、视频或者电
话)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
由参会董事签字。董事会会议
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第一百
四十七
条(一)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
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
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
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应当
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
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
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
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
第一百
五十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
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
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
(一)由监事会主席宣读监事
会议题;
(二)监事进行讨论;
(三)以举手方式或记名投票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
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
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
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
(一)由监事会主席宣读监事
会议题;
(二)监事进行讨论;
(三)以举手方式或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现场或电子通讯方式
表决。
方式进行现场或电子通讯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
视频或者电话)表决。
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
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一百
七十四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中开辟的上市公司
网页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开
辟的上市公司网页为刊登公司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体。
第一百
七十六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
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
《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债权
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日起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
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可以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
第一百
七十八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
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 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
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
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 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公告。
第一百
八十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
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
人,并于30 日内在《上海证
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
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
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
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
人,并于30 日内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
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
八十六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
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清
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
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
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
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
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
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公
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
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
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
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
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
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
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除上述条款外,本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中增加条款或删除条款后,其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本次修订公 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或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7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