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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Feb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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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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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0
诺德投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2018 年2 月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 年2 月11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诺德租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陈立志先生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子公司诺德租赁拟向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苏州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 年,并由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吉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 申请5,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 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实际控制人陈立志先生、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 任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吉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 申请29,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 年,以公司持有的深圳诺德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做质押,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陈立志先生、 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吉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吉林银 行申请20,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 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研究并同意,董事 会提名陈友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我们认真研究以及 核实了陈友春先生的相关资料,陈友春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陈友春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独立
董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推荐陈友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控制体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拟修订《公
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部分条款,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修订《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控制体系,规范子公司行为,公司董事会拟修订《子公司
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制定《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控制体系,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公司董事会拟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关于制定《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为了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公司董事会拟制订《对外担保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对 外担保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 年2 月27 日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2 月12 日
陈友春简历:
陈友春先生,1976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和 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后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于2006 年 加入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兼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