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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May 2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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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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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1-015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 5 月10 日以传真或电话通知方式 向公司董、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 2011 年 5 月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董事传签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共9 人,传签董事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注册资本:115,031 万元;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286 号;主营业务:铜箔产品生产和销售、电线电缆及附件、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 备件品的制造、贸易产品、电子信息材料、电解铜箔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高 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石油开采、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销售等。
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为511,33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资产为204,889 万元(经审计)。
(二)、公司贷款情况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借款(期限为1年)6,000万元人民 币(续贷),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款(期限为1年)20,000 万元人民币(续贷),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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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贷款担保情况
1、公司拟向兴行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借款(期限为1年)6,000万元人民 币(续贷),贷款由杉杉投资控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拟以持有的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 25%股权部分和 Bachfield Limited 持有的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 50%股权部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银行借款(期限为 1 年)20,000 万元人民币(续贷)。
二、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借款 (期限为1 年)2 亿元人民币(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借款(期限为1 年)0.5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 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拟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借 款(期限为1 年)1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2-4 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2-4 项贷款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临2011-016 号公告。
上述贷款担保事项尚处于与银行磋商阶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 公司承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严格控制相关的贷款额度。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1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 年6 月9 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 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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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 表决。
(四)会议议题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 海省分行借款(期限为1 年)2 亿元人民币(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期限为1 年)0.5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拟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东盛支行借款(期限为1 年)1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11 年6 月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投票。 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 必为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六)表决权
以现场投票表决为准。
(七)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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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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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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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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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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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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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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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6 月3 日~2011 年 6 月8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 时至16 时。
(九)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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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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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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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联系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 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电话: 0431-85161001 传 真: 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5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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