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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DE NEW MATERI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8

Jun 1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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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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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08-022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 年6 月5 日以传真方式向公司董、监 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2008 年6 月11 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董事传签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9 人,传签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 效。

鉴于公司2008 年5 月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公司持有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关于出售公司持有 湖州中科英华新材料高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现就上述股权转让协 议的有关条款,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就出售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事 宜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各方同意,长春热缩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71,863,509.17 元人民币(含2007 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8,202,435.11 元),各 方同意以此作为确定协议项下转让价款的依据。

各方同意,长春热缩2007 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8,202,435.11 元由长春热缩 原股东——转让方享有,并由受让方先行代为支付。因此,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 价款为63,661,074.06 元。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向转让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为 71,863,509.17 元人民币。

受让方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以现金的形式向转让方支付款所述款项总 额(即71,863,509.17 元人民币)的50%(含代付的全部利润8,202,435.11 元), 并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并且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支付其余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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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就出售湖州中科英华新材料高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事宜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110,960,630.70 元人民币(含 2007 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 23,508,085.46 元),各方 同意以此作为确定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的依据。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 2007 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 23,508,085.46 元由目标公司 原股东享有,并由受让方先行代为支付。因此,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价款为 87,452,545.24 元。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向转让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为 110,960,630.70 元人民币。

受让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以现金的形式向转让方支付 110,960,630.70 元人民币的 50%(含代付的全部利润 23,508,085.46 元),并在本 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并且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支付其余 50%。转让方有 义务在收到受让方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的转让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符合财务制度 要求的收据或其他单据。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6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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