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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ING TECHNOLOGIES INC.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3

Dec 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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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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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民技术 股票代码:3000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 号2 层236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19 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 年12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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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技术”)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国民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权益变动已作出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国民技术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民技术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大 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27.50%的
本次权益变动/协议 国民技术股权给范康麒、韩学琴、赫喆、黄建英、刘
转让/股权转让 益谦、彭国华、谭嘉亮、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的行为
《范康麒、韩学琴、赫喆、黄建英、刘益谦、彭国华、
本协议/股份转让协 谭嘉亮、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大
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报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 号2 层236 室

法定代表人:杜昌勇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101000615873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06089046-3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

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经营期限: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1060890463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4

长期 其他国家 在公司任职及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居住 或地区的 在其他公司
永久居留权
兼职情况
执行董事 杜昌勇 中国 上海 总经理兼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兼总经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辛曌 中国 上海 副总经理兼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与专题
研究部总监
监事 郭贤珺 中国 上海 监事兼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董
事会秘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的 股权。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兴 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福 建省财政厅,持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的股权。因此,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财政厅。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民技术7,480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7.50%。2013 年11 月5 日,中国华大按相关规定对拟 转让的27.50%股权的受让方进行了公开征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对国民技术 发展前景的看好,募集设立了“兴全睿众特定策略1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和“兴全睿众特定策略2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并作为上述 两计划的管理人向中国华大递交了相关资料。中国华大最终选择了信息披露义务 人作为受让方之一,并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再增持国民技术股份。若增持国民技术 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国民技术的股份。此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兴全睿众特定策略1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兴全睿众特定策略2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分别持有国民技术 1110.00 万股和1201.78 万股股份,占国民技术总股本的4.0809%和4.4183%,具

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兴全睿众特定策略1 0 0 1110.00 4.0809% 1110.00
4.0809%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 万股 万股
产管理计划
兴全睿众特定策略2 0 0 1201.78 4.4183% 1201.78
4.4183%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 万股 万股
产管理计划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民技术的

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民技术7,480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7.50%。2013 年11 月5 日,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拟转让的27.50%股权的受让方进行了公开征集,至公 开征集截止日2011 年11 月13 日,共有范康麒、韩学琴、赫喆、黄建英、刘益

7

谦、彭国华、谭嘉亮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8 个意向受让方递交了相关资料。本次 权益变动将通过协议转让的形式进行,中国华大最终选择了范康麒、韩学琴、赫 喆、黄建英、刘益谦、彭国华、谭嘉亮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受让方,并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兴全睿众特定策略1 号分级 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将持有1110.00 万股国民技术股份,占总股本 4.0809%股权;“兴全睿众特定策略2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将持有 1201.78 万股国民技术股份,占总股本4.4183%股权。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3 年11 月15 日,范康麒、韩学琴、赫喆、黄建英、刘益谦、彭国华、 谭嘉亮、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了《范康麒、韩 学琴、赫喆、黄建英、刘益谦、彭国华、谭嘉亮、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与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范康麒、韩学琴、赫喆、黄建英、刘益谦、彭国华、谭嘉

亮、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2、拟转让股份的性质、数量及比例

拟转让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拟转让数量为7,480 万股,占国民技术总股本 的比例为27.50%。

3、转让价款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证监 会令第19 号),协议转让价格应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 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如有折价,不得低于九折。中国华 大此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拟转让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2013 年9 月25 日)前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5%,即每股17.95 元。中国华大按 照每股17.95 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1,342,660,000 元,将其持有的国民技术 7,480 万股股份(占国民技术总股本的27.50%)转让给范康麒、韩学琴、赫喆、 黄建英、刘益谦、彭国华、谭嘉亮、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兴 全睿众特定策略1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兴全睿众特定策略2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4、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自以下条件满足后生效:

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股份转让。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其他事项

9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

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三)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国民技术股份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且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信息披露 义务人已自愿做出对其受让的股份自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锁定三个月的承诺并 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以表明其对国民技术的价值投资选择。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国民技术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证券交易买卖国民技术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国民技术股票。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二、查询方式

  •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12 月20 日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股票简称 国民技术 股票代码 300077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无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其他 □ (请注明)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赠与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

14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1、“兴全睿众特定策略1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变动数量:1110.00 万股
变动比例:4.0809%
2、“兴全睿众特定策略2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变动数量:1201.78 万股
变动比例:4.4183%
1、“兴全睿众特定策略1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变动数量:1110.00 万股
变动比例:4.0809%
2、“兴全睿众特定策略2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变动数量:1201.78 万股
变动比例:4.4183%
1、“兴全睿众特定策略1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变动数量:1110.00 万股
变动比例:4.0809%
2、“兴全睿众特定策略2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变动数量:1201.78 万股
变动比例:4.4183%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 个
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是 □ 否 □

15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
批准
是√ 否□

16

(本页无正文,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杜昌勇

日期:2013 年12 月20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