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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ING TECHNOLOGIES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0
Jul 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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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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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如有) 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 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 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提出相关 处理方案,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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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 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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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市证监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 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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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 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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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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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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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申述,保障其陈述和申辩 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与种类
第八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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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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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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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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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罚款、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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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充分了解情况,听取责任人的陈述,分 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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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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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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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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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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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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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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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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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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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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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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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处理责任人时要充分考虑出现差错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及当事人在公 司的职位、相应的责任,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第十一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可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 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