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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ING TECHNOLOGIES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Nov 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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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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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分别于2023年 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 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 融资提供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4月17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2023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国民科技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 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国民科技提供 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是否关联担保
国民科技 2,000 0 2,000 3,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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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53593140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20 楼

法定代表人:孙迎彤 注册资金:54,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与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与通信技术、物联 网与通信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硬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销售;信息与信息安 全、互联网与通信工程项目的设计;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技 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安全访问控制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软件产品、电子产品购销;经营电子商务;电源管理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及 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芯片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房屋租赁;第一类、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信息服务业务;建筑安装服务;智能电子产品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系:国民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2022年末国民科技总资产11,495.29万 元,净资产8,979.28万元;2022年度国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7,433.78万元,利 润总额-483.53万元,净利润-483.53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至 2023年9月30日,国民科技总资产10,793.71万元,净资产8,182.39万元;2023 年前三季度国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845.64万元,利润总额-999.79万元,净 利润-999.79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主债务人):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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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债权人其 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以及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 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金额贰仟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 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 行,则债权人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 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 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 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合同生效: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以 加盖公章的文件认可的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9,050.70万元,均 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0,757.6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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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