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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ING TECHNOLOGIE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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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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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7-01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于2017年3月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32位高速)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 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同时根据募投项目账户的实际剩余情况,将剩 余募集资金约1,648.73万元(含利息收入,以最终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用于公司研发 平台运行。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2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0 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7.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38,000万元。扣 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1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30,860万元,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 于2010年4月26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 介等其他发行费用835.41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0,024.59万 元,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026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 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第七条要求“发行权 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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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要求“涉及第四个问题、第六个问题和第七个问题的,应当自2010年1月1日 起施行”。公司已根据财会[2010]2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调增资本公积 3,773,799.80元,调增管理费用3,773,799.80元。公司已于2011年2月23日由流动资金 中拨出3,773,799.80元补入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2,845.71万元,均系直接 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情况
1、募投项目调整前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2位高速)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 计划建设安全存储产品研发中心,包括安全存储芯片研发平台、测试验证实验室、 解决方案研发平台、安全分析实验室、工程化实验室等。该项目总投资为10,170.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额(万元) |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例(%) |
|---|---|---|---|
| 一 | 新增固定资产 | 2,469 | 24.28 |
| 1 | 其中:办公场地购置费 | 1,200 | 11.80 |
| 2 | 办公场地装修费 | 120 | 1.18 |
| 3 | 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费 | 625 | 6.15 |
| 4 | 其他投资 | 524 | 5.15 |
| 二 | 新增无形资产 | 1,113 | 10.94 |
| 三 | 新增开发投资 | 5,144 | 50.58 |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1,443 | 14.19 |
| 合计 | 10,170 | 100.00 |
截止2016年12月31日,“(32位高速)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64.60万元。
2、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在 “(32位高速)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中,原规划在深圳 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或者其他IT企业较为集中的地段购置办公场所实施。公司根 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拟将办公场地房屋购置方式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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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方式。项目实施主体、实现目的均未发生变化。
3、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在上述实施方式变更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发展现状以及本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结余“办公场地购置费”资金,并对“其他投资”的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项目调整前后各具体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如下所示:
| 调整前投资额 (万元) |
调整后投资额 (万元) |
变化金额 (万元) |
||
|---|---|---|---|---|
| 序号 | 投资内容 | |||
| 一 | 新增固定资产 | 2,469 | 2,469 | 0 |
| 1 | 其中:办公场地购置费 | 1,200 | 0 | -1,200 |
| 2 | 办公场地装修费 | 120 | 120 | 0 |
| 3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625 | 625 | 0 |
| 4 | 其他投资 | 524 | 618.60 | 94.60 |
| 二 | 新增无形资产 | 1,113 | 1,113 | 0 |
| 三 | 新增开发投资 | 5,144 | 5,144 | 0 |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1,443 | 1,443 | 0 |
| 合计 | 10,170 | 9,064.60 | -1,105.40 |
本次调整后,本项目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0,170.00万元调整为9,064.60万元。
三、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公司从“(32位高速)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 本着节约、合理,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实 施方式由房屋购置方式变更为房屋租赁方式,在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 降低了资金支出的额度,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调整投资总额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项目实施过程的实际 情况相应调整投资额度,有利于最大程度的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项目投资总额,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和主要实施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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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根据实际变化进行的适当调整。
四、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 “(32位高速)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 节余情况如下所示: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累计利息 收入 |
累计投入 金额 |
剩余资金 总额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32位高速)安全存 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 术改造项目 |
10,170.00 | 9,064.60 | 543.33 | 9,064.60 | 1,648.73 |
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项目“(32位高速)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 已完成 了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计划的要求。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0,170.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9,064.60万元,项目累计实际支付9,064.60万元, 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为543.33万元,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1,648.73万元。
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1,648.73万元(含利息收入,以最终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
五、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必要性和可行性
1、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近年每年研发投入规模均在1亿元-2亿元之间,包括研发项目软硬件建设和 研发平台运行费用。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在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至2017年年底前,公司租赁研发办公场所的房租和员工日常工资支付 总额预计将超过4,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648.73万元将用于支付其中部分金额。
2、使用募集资金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 是对剩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排,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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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 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的方案,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 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国民技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调整投资总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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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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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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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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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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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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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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