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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ING TECHNOLOGIE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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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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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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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及办公大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及办公大楼 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2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 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7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7.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23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1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30,860万元, 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2010年4月26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835.41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230,024.59万元,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已由其 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026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 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第七条要求“发 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 损益”、第九条要求“涉及第四个问题、第六个问题和第七个问题的,应当自2010 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已根据财会[2010]2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调增 资本公积3,773,799.80元,调增管理费用3,773,799.80元。公司已于2011年2月23 日由流动资金中拨出3,773,799.80元补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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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2,845.71万元,均系直 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出超募资金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372.30 万元投资可信计算技术研究项目,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已投入1,533.16万元。
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6月使用超 募资金16,500万元,用于收购深圳市安捷信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4、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利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 59,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50,000 万元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和 2015 年 6 月 9 日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中转出超募资金共计 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增加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超募资金之额度的议案》,公司将现金 管理的闲置超募资金额度进一步增加至不超过 160,000 万元。以上议案均已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国民投资,公司已足额认缴 50,000 万元注册资本,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剩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 资金金额122,116.57万元。
三、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情况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及办公的长远需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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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超募资金46,000万元建设“国民技术研发及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根据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设本项目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国民技术研发及办公大楼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 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宗地号 T401-0100), 具体位置为宝深路南侧、朗山二路西侧,东邻科陆大厦。
项目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5,000.3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42,214.94 平 方米及相关配套。
(二)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1 、国家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和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 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随着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实施、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更趋优化。可以预见,集成电路产业将迎来发展的重要战 略机遇期。
基于上述行业背景,作为一家专注于信息安全领域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 司将面临较大的发展机遇与空间,必须迅速抓住机遇做大做强。
2 、新建大楼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
目前公司的深圳总部研发办公大楼为租用物业,办公场地的不可持续性严重 影响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租赁方式已无法满足现阶段需求。公司作为安全芯片行 业领军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需从内而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扩大经营规 模、加强研发,延伸出对升级研发基地、大型产品展示体验中心、多功能会议厅 等场所的需求。因此,公司购买土地并建设研发及办公大楼,符合长远的战略发 展需要。
此外,本项目的实施地块为公司自有用地,地处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地 理位置优越。根据深圳市发展规划,在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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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的情况下,该处房地产具有较好的增值空间。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 增优质固定资产,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项目建 成后可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研发基地及办公场所,有利于提高办公效率,提升公司 形象。
(三) 建设项目投资预算和资金筹措
1 、项目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5,200万元,建筑安装及配套工程费 37,000万元,设计、监理及造价咨询费1,200万元,工程管理运营费1,200万元, 其他间接费1,400万元。
|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总价(万元) |
| 1 | 土地购置费 | 5,000.39 | 平方米 | 5,200 |
| 2 | 建筑安装及配套工程费 | 42,214.94 | 平方米 | 37,000 |
| 3 | 设计、监理及造价咨询费 | 1 | 项 | 1,200 |
| 4 | 工程管理运营费 | 1 | 项 | 1,200 |
| 5 | 其他间接费 | 1 | 项 | 1,400 |
| 合计 | 46,000 |
2 、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
3 、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所具备的建设条件,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计2017年12月底投入使用。
| 序号 | 2014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2016 年 | 2017 年 | 2017 年 | |||||||
|---|---|---|---|---|---|---|---|---|---|---|---|---|---|---|---|
| 进度安排 | |||||||||||||||
| 项目 | 9-10 | 11-12 | 1-3 | 4-6 | 7-9 | 10-12 | 1-3 | 4-6 | 7-9 | 10-12 | 1-3 | 4-6 | 7-9 | 10-12 | |
| 1 | 项目立项、用地落实 | ||||||||||||||
| 2 | 工程设计和监理招标、设计及概算报批 | ||||||||||||||
| 3 | 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 | ||||||||||||||
| 4 | 工程施工 | ||||||||||||||
| 5 | 工程验收 | ||||||||||||||
| 6 | 研发及办公设备采购 | ||||||||||||||
| 7 | 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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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设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提供更加安全、稳定、高效的研发基 地和办公场所,有效提升办公效率及公司形象。
投资建设本项目将为公司新增优质固定资产,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及抗风险能力。
5 、项目建设风险
( 1 )项目不能如期交付风险
本项目的后续建设拟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承建,可 能因相关承建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交付风险。
( 2 )财务风险
该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投资总额较大,如建设过程中成本管控未达预期、 建设周期延长等,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46,000 万元建设研发及办公大楼的计划是合理的、 必要的,可提供更加安全、稳定、高效的研发基地及办公场所,为公司新增优质 资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需要。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规 要求。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研发及办公大楼,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需求,有利于为公司提供更安全、稳定的研发及办公环境,并新增优质资产, 同意公司使用 46,000 万元建设研发及办公大楼。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和保荐代表人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1、国民技术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研发及办公大楼,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
求,有利于提升办公效率及公司形象。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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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 抵触,不影响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3、安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国民技术募集资金其余部分的使用情况,督促国民 技术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募集资金其余部分的使用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保障国民技术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该募集资金其余部分的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 核查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安信证券认为国民技术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合规 和必要的,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七、 审批程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6,000 万元建设研发及办公大楼,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八、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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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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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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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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