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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Energy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Dec 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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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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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2-28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2 年12 月13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2 年12 月28 日召开201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同时公告了股东大会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于2012 年12 月14 日收到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9115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4%)书
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
程的临时提案》,提议于2012 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修改,并增加部分条款(黑体为修改或增加条款),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二百零四条原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拟修改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公司可
在该年度实施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在保证最低现金 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股票股 利分红。
二、《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五条原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 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之三十。拟修改为: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 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 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若年度盈利但因公司经营需要暂不进行现金利 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的 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应 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需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于2012 年12 月28 日召开
的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中列明的其他议案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12 月14 日
授权委托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2
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