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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Dec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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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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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 2022- 091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6 号)同意注册,宁波色母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2,000.00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94 元,募集资金总 额 57,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825.0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054.9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F10771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 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 23,427.88
23,427.88
2 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 9,456.37
9,456.37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900.00 3,9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200.00 5,200.00
合计 41,984.25 41,984.25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054.9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 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 9,070.71 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募投项目“年产 1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 目”累计已投入金额 1,359.21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 14.37%。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年产 1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 产项目”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23 日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公司近两年持续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生产工艺 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年产 1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 中山扩产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 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因受国内外新冠疫情的持 续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

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1 万吨中高端 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当前的外部环境和客观事实做出的 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

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需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