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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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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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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钟明强)

本人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钟明强,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所所长、副院长、院工会主席、浙江省一流A类学科和省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现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分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腐蚀与防护学会名誉理事长、浙江省粘接技术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住建厅科技委化学建材节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亲自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会次数
7 6 1 0 0 2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对报告期年报工作的编制工作勤勉尽责。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开始后,与公司管理层就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反复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年审工作计划,然后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和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见面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在年审后及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探讨,保证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个议案均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对公司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并行使


了表决权。

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4、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自我学习,督促公司健全完善治理结构,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凭借自身所长,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议,公司领导对这些意见及建议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很多意见被采纳,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6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5年4月22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2025年4月22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5年4月22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5年4 第二届董事会独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月 22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 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2025 年 4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025 年 4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025 年 4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未对公司年度董事会各项提议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6 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明强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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