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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bo Color Master Bat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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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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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周奇嵩)
本人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现将 2023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周奇嵩,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二级 律师。1990 年 9 月至 1997 年 2 月,任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司法局办事员、科员; 1997 年 3 月至 2003 年 4 月,先后担任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2003 年 5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浙江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2006 年 5 月 2023 年 6 月,先 后担任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律师。现任浙江法校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 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 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本人亲 自出席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对已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 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 学、审慎的态度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8 | 7 | 1 | 0 | 0 | 0 | 4 |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 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度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参加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参加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参加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参加了第二届审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年报工作的编制工 作勤勉尽责。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开始后,与公司管理层就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反复 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年审工作计划,然后听取了公司财 务总监和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 场审计期间,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见面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和交流。在年审后及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探讨,保证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 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报告期内,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个议案 均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对公司对外 担保、资金占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并行使 了表决权。
3、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 情况,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4、报告期内,我们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自我学习,督促公司健全完善治 理结构,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凭借 自身所长,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 议,公司领导对这些意见及建议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很多意见被采纳,并落实到 具体的工作之中。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谈 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 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 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具体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
| 年20232月日1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改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 年20224月日25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2023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2023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年度董事和高级2023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2022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2023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2023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年20234月日1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
| 年20236 | 第二届董事会 |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 |
| 月日26 | 第八次会议 |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年20238 | 第二届董事会 | 关于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2023 | |
| 月日21 | 第九次会议 |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2023 | |||
| 年20238 | 第二届董事会 |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 | 同意 |
| 月日21 | 第九次会议 |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年20238 | 第二届董事会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 同意 |
| 月日21 | 第九次会议 |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 | |||
| 年20238 | 第二届董事会 | 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 同意 |
| 月日21 | 第九次会议 | 项目的独立意见 |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对公司年度董事会各项提议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 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4 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奇嵩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