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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Aug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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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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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8 月21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按照财政部2017 年5 月10 日颁 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6 月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5 月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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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为2017 年6 月12 日。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 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公司将 2017 年 1 月 1 日 之后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 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对于该日期之前的相关金额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项 目 2017年半年度影响金额(元)
借:营业外收入 1,477,636.06
贷:其他收益 1,477,636.06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 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不涉及以 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 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六、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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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 号 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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