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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17
Jun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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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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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 书》,涉及公司“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的中国发明专利。 现将本案详情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请求人:北京旋极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12 号楼
被请求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为ZL99117225.6,以下简称“99 专利”)
99专利系本公司作为申请人于1999年11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国 家知识产权局经实质审查作出授予发明专利的决定,于2002年7月24日发布授权公 告,并发给发明专利证书。截至目前,公司99专利仍维持有效状态,公司合法享有 99专利的专利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2017 年6 月9 日,旋极信 息针对本公司99 专利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 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 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准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本公司99 专利所涉及的 无效宣告申请,仍处于受理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无效宣告申请后,还要经过 指定期限由申请人及专利权人陈述意见、实质审查等程序,才能最终对无效宣告请 求作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国家知 识产权局的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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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没 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 99 专利涉及的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尚处于受理阶段,截 至目前,公司 99 专利仍有效,公司合法享有 99 专利的专利权。
本次争议所涉及的 99 专利属于公司的基础性专利之一,对公司专利运营较为重 要。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公司 99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审 查共 13 次(不含本次),其中 9 次申请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1 次还在专利复审委审 理中,3 次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维持公司 99 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有效,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亦以(2009)高行终字第 1386 号行政判决书终审判决维持公司 99 专利的专 利权全部有效。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积极跟进本次公司发明专利 所涉及的无效宣告请求事项,以维持公司 99 专利的有效性。由于本次争议的审查结 果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争议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发文序号:201706090088 37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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