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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3

May 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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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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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 年5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会议室召开。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数68,181,8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1.03%。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成晓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七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 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2013年3月19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5%;反对0 股;弃权31,057,500 股。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1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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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5%;反对0 股;弃权31,057,500 股。

4、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1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5%;反对0 股;弃权31,057,500 股。

5、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8,1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同意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决定以2012 年末总股本13,36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发人民币1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13,360,000.00 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41,949,556.9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1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同意公司续聘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 年度的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2013 年的半年度、年度审计,审计费用为75 万元。

7、审计《关于向李洪发放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1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艳艳、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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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 律意见书

    • 3、《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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