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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Mar 14, 2012
55064_rns_2012-03-14_a1e340d6-e945-4675-81df-8620156fb6cf.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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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 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可解决公司流动资 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00万元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但该4000万元超募资金以后只能用于母公司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北海朗 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以及对外投资和收购等其他用途,而且超募资金使用必须合理 合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 钟刚强: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