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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Aug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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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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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北京厚璞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 “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收到北京厚璞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璞创新”)提交的《股权转让协 议》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汇 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先生分别提交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厚璞创新分别与中科汇通、成晓华先生于2017年8月27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厚璞创新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了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先 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6,51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448%。详 情如下:

一、权益变动和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交易对手 转让均价(元/股) 转让股数(股) 转让比例(%)
中科汇通 协议转让 厚璞创新 43 21,262,600 15.9151
成晓华 协议转让 厚璞创新 43 5,250,000 3.9296
合 计 26,512,600 19.8448

注:(1)受让方应于2017年10月15日(含当日)前支付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

(2)本次中科汇通和成晓华拟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处于部分质押状态。根据中科汇通签 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科汇通应于2017年10月12日前办理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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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科汇通 合计持有股份 28,062,658 21.0050 6,800,058 5.08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62,658 21.0050 6,800,058 5.08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成晓华 合计持有股份 11,750,400 8.7952 6,500,400 4.86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50,400 8.7952 6,500,400 4.86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厚璞创新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00 26,512,600 19.84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26,512,600 19.84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5月26日) 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 2、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3、本次减持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其于2015年7月10日作出的承诺:“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 ” 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厚璞创新将持有本公司股票26,512,600股,持股比例 为19.844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科汇通持有本公司股票6,800,058股,持股比例为 5.0899%,不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成晓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500,400股,持股比例为 4.8656%,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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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提示

  • 1、由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金额较大、支付周期较长,若协议双方未

  • 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协议是否最终履行完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由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督促协议双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 1、《成晓华与北京厚璞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 份转让协议》。

  • 2、《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北京厚璞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关

  • 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 3、厚璞创新、中科汇通、成晓华分别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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