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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Aug 3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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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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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成晓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16 年8 月31 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成晓华先生的《买卖本公司 证券申报表》,成晓华先生于2016 年8 月30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150 万股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8%,详情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成晓华 大宗交易 2016 年8 月30 日 32.13 150 1.122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成晓华 合计持有股份 1,325.04 9.9180% 1,175.04 8.79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5.04 9.9180% 1,175.04 8.79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6 年1 月9 日)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 2、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3、本次减持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

  • 承诺。

4、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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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 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三十六个月之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 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本次减持后,成晓华先生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由公司第三大股东变 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成晓华先生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申报表》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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