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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Ap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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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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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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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刘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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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总收入(元) | 205,019,330.40 | 96,503,664.13 |
112.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879,388.29 | 12,053,664.29 |
23.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14,762,270.75 | 12,059,793.95 |
22.41%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5,907,782.00 | -11,257,931.64 |
-396.6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14 | 0.0902 |
23.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14 | 0.0902 |
23.5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8% | 1.42% |
0.26%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减 | |||
| 总资产(元) | 954,236,846.21 | 924,530,611.05 |
3.2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91,602,519.78 | 878,089,192.14 |
1.5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132,830.06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994.1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706.62 | |
| 合计 | 117,117.5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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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报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董事、主要股东意见分歧所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1)依据《招股说明书》等上市材料,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摘录 如下: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共同创立公司;两人系公司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自发行人前身朗科有限设立至今,邓国 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一直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直超过50%;两人一直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邓国顺 先生、成晓华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自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在成晓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董 事邓国顺先生、钟刚强先生、王荣女士共对其中47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 主要股东邓国顺先生共对其中9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按照公司目前的情况,主要股东(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邓国顺先生和成晓华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8.80%,双方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的表决结果等没有完全保持一 致,亦不能保证未来的表决结果能保持一致,且二人持股比例均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邓国顺、成晓华之间既未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因此,不能继续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田木”,为王全祥先生全资控股的公司,原公 司名称为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更名为新余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于2016年12月14日更名为 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虽然成晓华先生与安图田 木实际控制人王全祥先生(曾担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意见一致,但二人 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
(3)2014年6月11日,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公司组织了主要股东、董事、中介机构进行了开会商讨。根 据商讨会的结果,当时公司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意见仍然不一致,具体如下:
股东成晓华发言:经本人咨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本人认为,本人不是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持股比例仅有16.5%;本人与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均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具备认定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条件;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按照自己意愿在董事会上做出表决,表决情况并未完全一致。
股东王全祥及安图田木发言: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本人并不符合;本人与任何股东 没有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上对某些议案与某些股东表决情况一致,那也只是对这一议案的理解一致;本人推荐的 董事,都是独立行使相关权利。
股东邓国顺发言:本人观点与之前提交给公司、深交所的意见一致(注:邓国顺于2014年5月出具的相关意见:本人现 持有朗科科技30,9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13%。本人目前仅担任朗科科技的董事,本人邓国顺与成晓华或者公司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本人现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行使董事 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力,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的客 观事实,成晓华先生、王全祥先生两人为公司实质上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4)自2015年4月起,公司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较以前更为分散。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 13,360万股,当时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 (含王全祥实际控制的安图田木)、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湖南潇湘资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9 “ ” 日更名为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潇湘资本 )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 2015年8月17日,公司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项,向当时上述前五大股东征求意见,当时上述前五大股东一致同意 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中科汇通于2015年8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不是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说明》。主要说明内容如下:①截至2015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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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日止,中科汇通持股比例不到30%;②朗科科技现任董事会成员、非职工监事中,没有一人是中科汇通推荐或选举的; ③中科汇通未参与朗科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④中科汇通未与朗科科技主要股东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⑤中科汇通不具备《公司法》(201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政策法规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中科汇通认为其目前不是 朗科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认定朗科科技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6年以来,公司股权结构继续发生变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公司前五大股东邓国顺、 中科汇通、成晓华、安图田木、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潇湘丰盈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 8.80%、6.52%、4.94%。公司于2017年2月再次向前述前五大股东发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查 函》,随后前述前五大股东分别回函,其中股东邓国顺回函表示“本人不是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但本人无法判断朗科科 技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中科汇通、成晓华、安图田木、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潇湘丰盈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 回函确认其在2016年12月31日和目前均不是朗科科技实际控制人。
目前公司董事及主要股东意见分歧的情况已经引发了投资者和媒体的普遍关注以及担忧,对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带来了 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虽然董事、主要股东意见有分歧是属正常的,且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就是在矛盾中求得平衡和发展,希望股东 彼此加强沟通、凝聚共识,以期达成既控制住风险、又抓住发展机会的和谐相处的局面。公司今后将为加强主要股东、董事 之间的有效沟通尽量提供便利,并致力于提高为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投资者服务的水平,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尊 重全体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
2、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带来的控制风险
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持股5%以上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 21.00%、8.80%。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使得公司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者经营管 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合规的收购兼并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价值的一种认可。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 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机制,公司治理层各成员及经营层将会本着勤勉尽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对任何可能 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作出谨慎处理。
3、专利收入不稳定风险
专利盈利模式是本公司重要的业务经营模式之一。但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用较高等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
人力、物力、财力,且专利收费在不少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予以解决,专利侵权人向专利权人主动缴纳专利费的情形较少。
应对措施: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公司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竞争对手行为、侵权行为方式等密切相关。由 于本公司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故无法对市场全部侵权行为逐一提起诉讼。自2002年起本公司逐步、有计划地在全球范围 内实施专利维权战略,通过专利诉讼、协商谈判等方式维护本公司专利,且拥有众多成功案例。但公司专利盈利仍然可能呈 现一定的不稳定性,进而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授权模式的宣传及强化,在条件合适 的前提下,针对部分领域积极设计一个许可要素及模式相对固定的专利许可方案,从而增加主动按方案缴纳专利授权许可费 的数量。
4、原材料价格及供应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和硬盘等。闪存的市场价格通常受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和供 需关系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闪存应用行业的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如果闪存供应出现大幅波动,本公司生产所需的 主要原材料闪存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价格下跌时,公司存在 存货跌价的风险;当价格上升时,存在难以采购到足够闪存或闪存价格过高的风险,且供应商有可能对公司采购需求提出附 加条件,增加公司采购成本,从而不能有效满足客户需求。除此之外,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客户订货和消费者市场 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原料的价格变动趋势,适时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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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提高库存周转率;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和生产浪费。与此同时及时 关注原材料市场行情变化,适时调整产品销售策略减少行情变化带来的影响。
5、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或产品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因此,如果公司研发水平提升缓慢, 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将可能 导致公司目前所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可能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所拥有的核心 技术优势存在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以固态硬盘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进行业务拓展,开展传统存储产品线的精品升级策略,积极拓展移动存储产 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新接口产品开发,拓展固态硬盘、无线存储、Type-C(USB3.1)接口、苹果Lightning接口的闪 存存储应用新方向,积极拓展存储卡及数码周边创新型产品的联合开发,保持对存储数码类产品前瞻性研究,以提升持续提 升创新竞争力;目前公司开发的移动固态硬盘(Portable SSD)、多功能无线存储分享器与苹果闪存盘系列产品已逐步推广 上市。鉴于互联网的不安全因素,拓展各种类型的加密移动存储产品和远程数据销毁功能研发,让用户存储信息更安全。在 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方面,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以上风险。
6、新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其专利。但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 重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应对措施:以原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加大专利维权力度。加大以闪存盘为基础的周边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积 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和了解,对围绕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市场评估,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无线存 储等新技术、新产品上的开发能力,并加强产品功能迭代和产品系列延续性。但公司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新 技术替代风险。
7、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 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被他人请求宣告无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专利授权许可收 费方式为本公司专利运营的主要方式,该种运营模式需通过协商谈判、专利海关保护乃至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以达到收取 专利许可费用的目的。协商谈判一般以专利使用人的配合为前提,在不少情况下公司仍需要以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或专利 海关保护的方式维护公司的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被控侵权的一方会以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作为诉讼中寻求 有利地位的策略。因此,本公司作为以专利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专利运营过程中,主动发起针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 诉讼是正常的经营手段,被动参与专利无效请求案件也是这种经营手段带来的结果。
应对措施:对于我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无效程序,公司将以商业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积极应对,保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在专利申请阶段,公司会尽可能地做好前期检索、论证工作,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认真撰写、 审核每一件专利,减少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让每个专利都发挥其应有 价值,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8、专利权失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 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2年多就要到期了,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公司 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失效后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而且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 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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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公司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围绕移动存储领域布局了众多的专利,形成“专利池”,使得相关产品 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保护,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 的。其次,公司在进行专利授权时,也考虑以从公司采购产品的方式来进行授权,将传统的专利授权模式改变为产品端的商 业合作,以减少对专利的依赖。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公司也可 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一些优质的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优化专利池的结构,丰富维权产品的类别。但公司目前尚未 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9、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
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审查、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 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 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专利保护的意义。但由于公司的研发和技术 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 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在专利申请阶段,尽可能地做好充分的调研与检索,使申请的专利技术符合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充分挖掘既 有专利覆盖的产品范围,促进公司维权的产品多样化,减少对某一类维权产品的依赖。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 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的。其次,适当的条件下,公司可考虑通过接受第三方的委托, 充分利用公司在专利运营领域的经验为第三方进行专利运营以及购买一些第三方的优质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等手 段,丰富公司所运营专利的技术领域,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但公司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公司的主要专利 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10、未来不能持续成长的风险
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3月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8.79%、91.52%、46.21%和112.45%,2014年、2015 年、2016年、2017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3375.55%、91.51%、83.15%和22.41%,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不稳定。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 广等诸多条件的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增长减慢,甚至负增长。同时,公司为了实现增长,必须不断提升运营 和管理能力,吸引和保留管理、技术和市场人才,将会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对公司短期利润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在保持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行业技术与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合理地运用好 闲置募集资金,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和业务领域,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 力,打开企业成长空间,合理安排企业费用与投入,控制公司总体运营成本。
11、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 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 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前提下,不断开发新产品,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性 能、质量、功能等多个方面提升产品附加值,体现出本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深挖市场需求,通过技术 创新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强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存货管理,合理安排期间费用投 入,控制公司的总体运营成本。
1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拥有的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核心技术及技术 人员,拥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研发队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并实施有效的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制度, 将有可能影响核心技术人员研发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有可能影响到公司技术人员梯队的建设,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 响。
应对措施:通过一定时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对基本的闪存应用较为熟练。由于闪存的核心技术基本掌握在国外厂家的 手中,对国内厂商来说移动存储行业已经从技术型企业转换为以产品为导向的企业,公司将更多地在闪存的应用和产品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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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上多做研究,以产品带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拓展,优化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政策,使公司在闪存以及移动存储领域的技术保 持处于领先地位,并密切关注加密存储、移动固态硬盘、苹果闪存盘以及以存储为基础的周边技术无线WiFi和云存储的发 展。
13、关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核销的风险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17.34万元。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由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中相当部分年份较久,相关人员 变动较大,可能因为难以准备完整的备案资料而不能通过申报,相应资产损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净利润约527.60 万元。
14、关于朗科大厦对外租赁的风险
朗科大厦属于以协议方式取得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地上建筑物。根据深圳市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的相 关规定,朗科大厦在满足自用面积达到建筑面积的50%等条件时,空置部分可向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调剂资格,经高新 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后可调剂使用。公司先后将朗科大厦第2-15层出租给腾讯公司、将第17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参数领航公司 等、将第一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华软科技公司。前述出租面积总计超过了朗科大厦建筑面积的50%(即自用面积不足50%), 公司不满足向深圳市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的基本条件,公司存在遭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风 险。
15、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芯片和硬盘盘芯等。闪存芯片、硬盘盘芯的购入渠道主要是进口, 其购入价格以美元核算,如果出现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人民币汇率下跌时,公司存在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变动趋势, 适时适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控制产品的销售价格。
16、香港朗科经营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朗科”)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毛利率低, 由于闪存等贸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大、价格波动非常频繁等特点,容易因价格下跌造成损失,影响公司利润,同时,香港朗 科亦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香港朗科业务在境外运营,监管不易,因此还存在难以监管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须加大香港朗科贸易业务的日常管控,对香港朗科贸易业务进行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库存,以控制香港 朗科的经营风险。在应收款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每周与客户进行沟通并监控客户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回款的风险因素,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建立应收款台账,并派专人 负责及时跟进应收款的回款情况等,并对未按时回款的事项暂扣业务部门的销售提成,以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为加强对香港朗科业务的动态管理,公司已于2016年7月制定了《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业务动态管理办 法》,采取每月月末财务中心与存放存货的香港货代进行存货期末余额对账、不定期去香港货代仓库进行实地盘点、内审部 每月对香港朗科进行月度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等策略,以进一步控制香港朗科的经营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60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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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股东总数(如有)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邓国顺 | 境内自然人 | 21.63% | 28,900,000 | 21,675,000 |
质押 |
16,202,000 | |||||
|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 人 |
21.00% | 28,062,658 | 0 | |||||||
质押 |
28,062,658 | ||||||||||
| 成晓华 | 境内自然人 | 8.80% | 11,750,400 |
0 | 质押 |
8,535,000 | |||||
|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潇湘丰 盈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4.94% | 6,600,000 |
0 | |||||||
| 北京万安汇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天元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93% | 2,579,800 |
0 | |||||||
| 常鑫民 | 境内自然人 | 1.65% | 2,209,645 |
0 | |||||||
| 北京万安汇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天元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9% | 1,853,500 |
0 | |||||||
| 周创世 | 境内自然人 | 0.82% | 1,089,000 |
0 | 质押 |
265,000 |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141 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0.80% | 1,073,053 |
0 | |||||||
| 杜景葱 | 境内自然人 | 0.77% | 1,032,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
| 数量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28,062,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62,658 | ||||||||
| 成晓华 | 11,75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50,400 | ||||||||
| 邓国顺 | 7,2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25,000 | ||||||||
|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潇湘丰盈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0,000 | ||||||||
| 北京万安汇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元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7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9,800 | ||||||||
| 常鑫民 | 2,209,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9,645 | ||||||||
| 北京万安汇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元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5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3,500 | ||||||||
| 周创世 | 1,08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9,000 |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141号单一资金信托 | 1,073,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3,053 | ||||||||
| 杜景葱 | 1,0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2,000 | ||||||||
| 上述股东中,持股5%以上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 | |||||||||||
| 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过一致行动承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无限售 | |||||||||||
| 条件股东之间、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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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杜景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32,000 股外,还通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032,000 股,为公司第 10 大股 东、第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本期解除 | 本期增加 | |||||
|---|---|---|---|---|---|---|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
| 限售股数 | 限售股数 | |||||
| 每年年初按上年末所持 | ||||||
| 邓国顺 | 21,675,000 | 0 |
0 |
21,675,000 |
高管股份锁定 |
股份总数25%解除高管 |
| 锁定;质押解除时。 | ||||||
| 每年年初按上年末所持 | ||||||
| 高丽晶 | 47,461 | 11,865 |
0 |
35,596 |
高管股份锁定 |
股份总数25%解除高管 |
| 锁定。 | ||||||
| 每年年初按上年末所持 | ||||||
| 王荣 | 18,984 | 0 |
0 |
18,984 |
高管股份锁定 |
股份总数25%解除高管 |
| 锁定。 | ||||||
| 合计 | 21,741,445 | 11,865 |
0 |
21,729,58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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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54.03万元,上升385.35%,主要原因为:预付傲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储卡货款248万元, 此批货 物属于价格比较有优势的定制产品。
-
2、存货较年初增加7,157.73万元,上升281.54%,主要原因为:(1)产品销售业务增加,存货相应增加4,882万元,其中: 来料加工业务增加存货2,766万元,智教业务增加存货179万元,固态硬盘业务增加存货893万元,闪存盘业务增加存货1,044 万元。(2)贸易业务增加,存货增加2,155万元。
-
3、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978.41万元,上升61.25%,主要原因为:应付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12万元,3月末收货4 月初支付货款。
-
4、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1,443.78万元,上升541.44%,主要原因为:为控制风险,对部分客户采取先收款后发货的销售模式。
-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722.65万元,下降57.72%,主要原因为:2016年底计提的年终奖金在报告期内发放。
-
6、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136.61万元,下降32.80%,主要原因为:其他综合收益为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年初至报告 期汇率的变动增加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
(二)利润表项目:
-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851.57万元,上升了112.45%,主要原因为:固态硬盘、芯片及其他等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 同期增加。
-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620.13万元,上升了135.61%,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收入上升而相应上升。
-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08.99万元,上升了69.45%,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由银行存储方式改为购买理财务产品,导 致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08.90万元,上升了3625.0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收到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 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389.85 万元,上升了157.29%,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
-
同期增加,且大部分货款均已收回,而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
2、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181.68 万元,下降了48.9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89.85万元,上升了39.12%,主要原因为:朗科大厦租赁收入较上年同 期增加。
-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6,291.97 万元,上升了 186.54%,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收入较上 年同期增加使相应的材料采购量也增加,且大部分货款均已支付,而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440.60 万元,上升了 53.1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人工薪酬、发
-
放的上年度奖金均较上年同期增加。
-
6、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432.75万元,上升了237.1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所得税均较 上年同期增加。
-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02.32万元,下降了34.6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付现费用及支付的 往来款均较上年同期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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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4,710.00万元,上升了100.00%,主要原因为:银行保本理财产品24,710万元到期 收回。
-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818.78万元,下降了100%,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收到募集资金存款 到期利息,而报告期未有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到期利息。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01.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2.4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固态硬盘、芯片及其他等 产品销售收入增加;营业利润1,754.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2.62%;利润总额1,768.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15%;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7.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3.44%,各项利润指标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产品销售收入、 朗科大厦租赁收入均较上年同期增加。
在产品管理和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对存储产品进行了梳理、调整,将固态硬盘系列定位为公司战略产品;结合 市场需求,优化存储产品开发方向和产品类型;2017年重点开发以Micro USB接口和lightning 接口的双接口移动存储产品, 并结合新制程芯片技术,优化产品性能,尤其是在3D NAND FLASH的新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上,同时将3D NAND FLASH 技术应用扩展至固态硬盘产品,并定义了新的产品系列,导入N550S和N530S出货,并会逐步导入其它产品和推出相关新品。 移动存储线,以传统闪存盘和移动硬盘为基础产品,持续拓展产品结构定制和功能定制,结合产品型号,有计划有步骤地优 化了闪存盘、移动硬盘的方案和成本;在功能方向上持续拓展开发加密类存储产品和新接口存储类产品(Type C、Lightning 接口);并开发了基于Lightning接口的苹果闪存盘APP(Netac iDisk,Netac iDrive)和苹果闪存盘U650,U651,目前用户 可结合产品在App Store上下载使用。同步技术开发上,开发了多平台系统通用加密软件和人脸识别加密闪存盘解决方案、 无线存储应用解决方案、硬件加密存储解决方案,结合客户定制需求,推广朗科闪存盘应用解决方案;其中人脸识别加密闪 存盘解决方案引入了新的生物识别技术和远程数据销毁技术,增强了数据安全性和实用性。
2017年初公司对新产品进行了规划,完成了固态硬盘新制程3D NAND FLASH产品开发和产品试产,同时推出了基于朗 科固态硬盘应用:系统一键备份软件SSDToolBox;报告期内完成了基于Lightning接口的U651产品开发、和基于Micro接口 的U295等新型闪存盘和硬件方案开发;完成了闪存盘方案针对新制程芯片的迭代升级;规划了加密存储KEY的开发方向和 产品计划;除了有现有闪存盘的基本功能外,还针对无线WiFi、软、硬件加密存储,人脸识别加密等功能进行了产品研究 和开发,使公司产品线更加完善,产品种类更加齐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闪存产品的研发和产品开发存在一定的风险,且可能存在一些外因导致一些项目或事项需要 终止或调整。2017年在调整原有项目基础上,对一些需要及时终止的项目需要及时清理,对一些有必要维护的老产品,及时 更新方案,更新换代。并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结合销售组织意见,公司计划适时推出新产品。
在产品运营方面,公司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针对固态硬盘市场的迅速发展,公司也适时推出了多款固态硬盘产品, 如:固态硬盘N550S、N530S、N580N、N530N等多款产品;同步推出了移动固态硬盘Z5、Z3、Z7等;推出了基于Type C接 口的闪存盘U712C,基于Lightning接口的苹果闪存盘U650和U651,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在闪存盘的产品线布局;报告期内, 公司还根据市场发展和精品战略思路,通过停产、缩减SKU的方式减少了一些产品型号的供应,以期将资源更加集中来进行 产品的销售和推广。销售通路方面,持续加强了电商销售和行业客户拓展,有针对性地进行新产品宣传推广投放,采取了部 分型号包销的模式进行新客户的拓展,与更专业的渠道合作伙伴进行联合产品销售;通过解决方案推广模式进行了新产品的 销售,对互联网新的营销模式进行了尝试,后续将会用获得的相关经验进行更多产品及营销方式上的创新,以满足当前日益 变化的市场需求。另外,公司加强了国际业务和国际贸易的销售拓展,以期获得更好的上游供应商合作支持,从而能够更好 的应对2017年出现的行业整体性芯片供应紧缺问题。
在产品营销方面,报告期内,受国内整体经济环境和行业资源影响,在上游资源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积极进行市 场销售策略的调整,适时调整产品营销和运营策略,采取了以大PM(大产品经理)和销售组织负责人双向推动产品运营模 式,逐步将固态硬盘产品品类调整为主力推广产品线。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精品产品战略思路,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精品,提 升产品竞争力,降低产品线臃肿带来的资源浪费。针对重点产品线固态硬盘品类进行媒体宣传推广投入的同时,积极进行互 联网新营销、渠道品类产品代理模式的探索。在销售模式方面也进行了创新,持续加强电商平台专项新产品推广销售力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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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同时,重点采用了与国内文具品牌定制合作的模式进行新客户的开拓;在行业客户拓展方面,通过开发移动存储解决方案的 模式进行行业客户的挖掘和拓新;在国内渠道销售方面,推动了固态硬盘全国性代理商的销售模式持续发力,拓展了SSD固 态硬盘的产品销售通路。后续公司还将持续进行新销售模式和产品营销方式的创新。另外,公司还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加大 国际销售业务的开展,寻找新的市场增长点;注重国际贸易的业务拓展,争取上游合作商的支持,以更好应对未来上游资源 供应行情的变化。
在知识产权以及专利运营方面,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13项,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81件, 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56件,另有已提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27件,上述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 洲、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39项。
关于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旋极信息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一案,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 级法院(以下简称 “ 南宁中院 ” )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 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方法,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ComyiKEY220产 品,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使用侵权 的ComyiKEY220 产品;2、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3、驳回原告深圳 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18万元,由被告旋极信息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 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 “ 广西高院 ” )。旋极信息已于2015年7月8日向南宁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收到南宁 中院送达的旋极信息《上诉状》。广西高院已于2015年11月4日开庭审理。在广西高院的主持下,双方结合本案相关证据, 就事实调查及辩论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广西高院将根据开庭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需要再次开庭或者直接进入判决程序。公司 于2016年8月31日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2015)桂民三终字第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 院(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2)将本案发回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南宁中院 送达的旋极信息《证据交换通知书》及《传票》,本案将于2017年5月25日在南宁中院进行证据交换,并于5月26日开庭审理。
此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的公告》,分别于2012年7月4日、2012年8月14日、2012年9月11日、2013年4月1日、 2013年5月13日、2013年6月15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16日、2016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凯”)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 号:ZL99117225.6),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 储方法及其装置”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万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本案 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6,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公司于2016年1月8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6)粤 03民初5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中院决定立案登记上述案件。公司已依据上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规定,于 2016年 1月11日向深圳中院预交了案件受理费,并已于2016年2月2日收到深圳中院的(2016)粤03民初第54号《证据交换通知书》及 《传票》。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等诉讼资料未成功送达鑫金凯,深圳中院适用公告送达,公 司于2016年6月14日第二次收到了深圳中院的《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2016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发来的《人 民法院报》刊登的本案送达公告,该送达公告刊登于2016年6月23日的《人民法院报》G11版,根据公告记载,本案将于9月 28日交换证据,9月29日开庭审理。2016年9月28日,深圳中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2016年9月29日,深圳中院对本 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本案审理程序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深圳中院的判决书。2017年2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 的《证据交换通知书》及《传票》,传达该案件于2017年3月17日证据交换、2017年3月20日进行开庭审理。2017年3月17日, 深圳中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2017年3月20日,深圳中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上述案件审理程序仍在 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深圳中院的判决书。
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涉案产品分别为“威刚(ADATA)S107”闪存盘、“威刚(A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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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UD310”闪存盘、“威刚(ADATA)UV128”闪存盘、“威刚(ADATA)UV UV131”闪存盘},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 “ ” 司、深圳晟玺环宇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 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 , 专利号:ZL99117225.6)。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为: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 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 元;3)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0万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深圳中院于2016 年5月25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6)粤03民初809-812号《受理案件 通知书》。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2016)粤03民初809-81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 《民事裁定书》,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 住所地在江苏省苏州市,应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深圳中院对上述诉讼案件并无管辖权,上述诉讼案件 应移送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裁定驳回被告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对上述案件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 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已 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上述四案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2016)粤民辖终583-586号《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于2016年10月28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2016)粤民辖终583-5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述案件将在深圳中院审理。2017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的《传票》,上述案件将于2017年2月24日进行开庭审理。 2017年2月23日,深圳中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2017年2月24日,深圳中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上述案 件审理程序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深圳中院的判决书。此案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的公告》及2016 年7月26日、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侵 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涉案产品型号分别为YT-3284的“金属圆孔迷你旋转U 盘”闪存盘、YT-1238的“新款龙纹金属U盘”闪存盘、YT1247的“礼品金属U盘”闪存盘、YT-3295-03的“创意长方形带钥匙孔 迷你金属U盘”闪存盘),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 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为:1)请求判令被告一 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发明专利权的行 为;2)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计人 民币5万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立即删除侵害原告ZL99117225.6号专利权的产品网页信息;5)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 被告承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7月1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公司于2016年7月4日收 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于2016年7月21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 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本案原定于2016年9月28日开庭审理。广州友 拓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对于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驳回广州友拓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 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案原定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进行的开庭审理取消。广州友拓已向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7)粤民辖终31-34号《审理上诉案 件通知书》。公司于2017年3月1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2017)粤民辖终31-34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驳回广州友拓上诉,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民事裁定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传票》,本案定于2017年4月21日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案件尚未 进入实体审理程序。此四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 年7月5日、2016年10月29日、2017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的公告》、《关于起诉广州友 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 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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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与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富科技”)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授予公司的包括专利ZL99117225.6在内的一系列涉及闪存盘及其配件的专利,授权给置富科技 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和使用闪存盘产品。置富科 技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专利实施许可费。该授权为 普通许可。公司保留对其中某些由置富科技代工的品牌闪存盘产品不予授权的权利。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的公告》。
除此以外,公司积极努力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通过与海关的配合,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寻求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积极参加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执法维权活动,为知识产权运营创 造有利条件;积极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完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 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司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产品运营方面:公司在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行 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具体表现在:(1)近一年以来,固态硬盘容量和销量的爆发式增长、智能手机行业崛起和智能设备 内置容量的翻倍增长等因素影响,造成作为主要原材料的闪存芯片出现了价格上涨、供应紧张的情况。未来受主要闪存芯片 厂商产能供应未见明显变化、新3D NAND FLASH存在良率不高和产能不足等因素影响,会继续维持闪存芯片价格高位波动、 供应紧张的局面。(2)随着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的普及和发展,闪存盘市场朝着大容量、智能App管理、无线存储方向发展, 市场需求更趋向多元化、个性化发展,新款苹果Mabook电脑推出市场,进一步加快了Type-C接口及周边产品的普及速度, 这些因素都将使得便携式个人存储需求得到拓宽和提升。(3)低容量闪存盘在礼品市场和特殊用途方面有一定市场需求, 但山寨品牌和非正规运营厂商较多,导致价格竞争非常激烈。同时低容量的闪存芯片会进一步锐减,会倒逼产品容量更新升 级。(4)上游原厂商加大自有品牌产品的产销,并以资源垄断优势获取成本优势,使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5)随着云计 算的兴起及市场对网络安全概念的重视,加密存储、安全存储、定制存储概念日益升温,相关领域的市场机会也在逐步显现。 随着云计算和互联网的迅速兴起,服务器及企业市场的存储器升级换代到来,相关领域的市场机会也在逐步显现。(6)云 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行业正在对原来的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重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存在市场持续缩小甚至最终 被替代的风险。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导致公司的竞争能力出现了重大变化。 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主营业务持续大幅 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7)随着电子商务市场平台的整合,导致产品在大型电商平台的销售竞争更为激烈。
2、专利运营方面:专利法的再次修改已经启动,本次修改的重点之一是要加强专利权的行政保护。随着国家对知识产 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预计未来国内专利运营的市场环境将会进一步好转。但随着部分核 心专利临近到期和行业利润趋于下降,将增加专利维权成功的不确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 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 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专利 “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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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多就要到期了,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失效后对公司 经营造成的风险。
公司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审查、 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被竞争 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专利保 护的意义,因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 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3、技术人员流失方面:因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及存储相关新兴行业的自主研发严重不足、公司的薪酬福利在深圳 无竞争优势等因素,导致近几年技术人员流失变得更为频繁。而研发团队对于公司产品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 用,技术人员的频繁流失对公司在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产品产业化及市场支持方面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供应商名称 | 2017 年1-3 月份采购额(元) | 占公司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 |
| 第一名 | 33,185,535.16 | 12.52% |
| 第二名 | 32,450,479.01 | 12.24% |
| 第三名 | 25,871,568.36 | 9.76% |
| 第四名 | 19,658,890.90 | 7.42% |
| 第五名 | 16,632,149.21 | 6.27% |
| 合计 | 127,798,622.64 | 48.22% |
| 供应商名称 | 2016 年1-3 月份采购额(元) | 占公司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 |
|---|---|---|
| 第一名 | 14,562,827.85 | 11.98% |
| 第二名 | 13,444,933.33 | 11.06% |
| 第三名 | 11,344,939.32 | 9.33% |
| 第四名 | 10,724,721.34 | 8.82% |
| 第五名 | 8,564,216.28 | 7.04% |
| 合计 | 57,949,498.83 | 47.65% |
原有产品与业务的供应商商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客户名称 | 2017 年1-3 月主营业务收入(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第一名 | 20,386,086.49 | 9.94% |
| 第二名 | 18,444,365.99 | 9.00% |
| 第三名 | 10,309,786.61 | 5.03% |
| 第四名 | 14,677,244.81 | 7.16% |
| 第五名 | 9,765,340.71 | 4.76% |
| 合计 | 73,582,824.61 | 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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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客户名称 | 2016 年1-3 月主营业务收入(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第一名 | 10,196,096.39 | 10.57% |
| 第二名 | 8,957,870.47 | 9.28% |
| 第三名 | 5,513,935.22 | 5.71% |
| 第四名 | 5,327,496.03 | 5.52% |
| 第五名 | 4,986,846.84 | 5.17% |
| 合计 | 34,982,244.95 | 36.25% |
原有产品与业务的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均按照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执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主要股东意见分歧所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1)依据《招股说明书》等上市材料,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 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摘录如下: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共同创立公司;两人系公司多项发明专利 的发明人;自发行人前身朗科有限设立至今,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人一直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一 直超过50%;两人一直担任公司重要职务,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 历史上的合作关系、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以及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两 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自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在成晓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董 事邓国顺先生、钟刚强先生、王荣女士共对其中47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 主要股东邓国顺先生共对其中9个议案提出了反对或者弃权意见。按照公司目前的情况,主要股东(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邓国顺先生和成晓华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8.80%,双方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的表决结果等没有完全保持一 致,亦不能保证未来的表决结果能保持一致,且二人持股比例均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邓国顺、成晓华之间既未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因此,不能继续认定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田木”,为王全祥先生全资控股的公司,原公 司名称为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更名为新余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于2016年12月14日更名为 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虽然成晓华先生与安图田 木实际控制人王全祥先生(曾担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过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意见一致,但二人 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
(3)2014年6月11日,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公司组织了主要股东、董事、中介机构进行了开会商讨。根 据商讨会的结果,当时公司前三大股东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意见仍然不一致,具体如下:
股东成晓华发言:经本人咨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本人认为,本人不是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持股比例仅有16.5%;本人与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均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具备认定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条件;本人推荐的董事都是按照自己意愿在董事会上做出表决,表决情况并未完全一致。
股东王全祥及安图田木发言: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本人并不符合;本人与任何股东 没有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上对某些议案与某些股东表决情况一致,那也只是对这一议案的理解一致;本人推荐的 董事,都是独立行使相关权利。
股东邓国顺发言:本人观点与之前提交给公司、深交所的意见一致(注:邓国顺于2014年5月出具的相关意见:本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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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朗科科技30,9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13%。本人目前仅担任朗科科技的董事,本人邓国顺与成晓华或者公司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本人现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行使董事 表决权均系按照本人自主意志行使权力,不存在与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控制朗科科技的情况。本人认为,根据公司的客 观事实,成晓华先生、王全祥先生两人为公司实质上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4)自2015年4月起,公司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较以前更为分散。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 13,360万股,当时前五大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 (含王全祥实际控制的安图田木)、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湖南潇湘资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9 “ ” 日更名为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潇湘资本 )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 2015年8月17日,公司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事项,向当时上述前五大股东征求意见,当时上述前五大股东一致同意 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中科汇通于2015年8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不是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说明》。主要说明内容如下:①截至2015年8 月19日止,中科汇通持股比例不到30%;②朗科科技现任董事会成员、非职工监事中,没有一人是中科汇通推荐或选举的; ③中科汇通未参与朗科科技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具有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权;④中科汇通未与朗科科技主要股东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⑤中科汇通不具备《公司法》(201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政策法规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条件。中科汇通认为其目前不是 朗科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认定朗科科技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6年以来,公司股权结构继续发生变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公司前五大股东邓国顺、 中科汇通、成晓华、安图田木、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潇湘丰盈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 8.80%、6.52%、4.94%。公司于2017年2月再次向前述前五大股东发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查 函》,随后前述前五大股东分别回函其中股东邓国顺回函表示“本人不是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但本人无法判断朗科科技 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中科汇通、成晓华、安图田木、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潇湘丰盈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回 函确认其在2016年12月31日和目前均不是朗科科技实际控制人。
目前公司董事及主要股东意见分歧的情况已经引发了投资者和媒体的普遍关注以及担忧,对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带来了 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虽然董事、主要股东意见有分歧是属正常的,且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就是在矛盾中求得平衡和发展,希望股东 彼此加强沟通、凝聚共识,以期达成既控制住风险、又抓住发展机会的和谐相处的局面。公司今后将为加强主要股东、董事 之间的有效沟通尽量提供便利,并致力于提高为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投资者服务的水平,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尊 重全体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
2、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带来的控制风险
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持股5%以上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 21.00%、8.80%。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使得公司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者经营管 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合规的收购兼并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价值的一种认可。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 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机制,公司治理层各成员及经营层将会本着勤勉尽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对任何可能 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作出谨慎处理。
3、专利收入不稳定风险
专利盈利模式是本公司重要的业务经营模式之一。但专利申请、诉讼具有周期漫长、费用较高等特点,需要耗费大量的 人力、物力、财力,且专利收费在不少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予以解决,专利侵权人向专利权人主动缴纳专利费的情形较少。
应对措施: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公司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竞争对手行为、侵权行为方式等密切相关。由 于本公司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故无法对市场全部侵权行为逐一提起诉讼。自2002年起本公司逐步、有计划地在全球范围 内实施专利维权战略,通过专利诉讼、协商谈判等方式维护本公司专利,且拥有众多成功案例。但公司专利盈利仍然可能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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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现一定的不稳定性,进而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授权模式的宣传及强化,在条件合适 的前提下,针对部分领域积极设计一个许可要素及模式相对固定的专利许可方案,从而增加主动按方案缴纳专利授权许可费 的数量。
4、原材料价格及供应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和硬盘等。闪存的市场价格通常受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和供 需关系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闪存应用行业的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如果闪存供应出现大幅波动,本公司生产所需的 主要原材料闪存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价格下跌时,公司存在 存货跌价的风险;当价格上升时,存在难以采购到足够闪存或闪存价格过高的风险,且供应商有可能对公司采购需求提出附 加条件,增加公司采购成本,从而不能有效满足客户需求。除此之外,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客户订货和消费者市场 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原料的价格变动趋势,适时适 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提高库存周转率;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和生产浪费。与此同时及时 关注原材料市场行情变化,适时调整产品销售策略减少行情变化带来的影响。
5、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或产品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因此,如果公司研发水平提升缓慢, 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将可能 导致公司目前所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可能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所拥有的核心 技术优势存在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以固态硬盘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进行业务拓展,开展传统存储产品线的精品升级策略,积极拓展移动存储产 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新接口产品开发,拓展固态硬盘、无线存储、Type-C(USB3.1)接口、苹果Lightning接口的闪 存存储应用新方向,2017年重点开发移动设备周边存储即双接口移动存储,积极拓展存储卡及数码周边创新型产品的联合开 发,保持对存储数码类产品前瞻性研究,以提升持续提升创新竞争力;目前公司开发的移动固态硬盘(Portable SSD)、多 功能无线存储分享器与苹果闪存盘系列产品已逐步推广上市。鉴于互联网的不安全因素,拓展各种类型的加密移动存储产品 和远程数据销毁功能研发,让用户存储信息更安全。在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方面,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 以上风险。
6、新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其专利。但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 重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继的风险。
应对措施:以原有核心专利技术为基础,加大专利维权力度。加大以闪存盘为基础的周边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积 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和了解,对围绕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市场评估,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无线存 储等新技术、新产品上的开发能力,并加强产品功能迭代和产品系列延续性。但公司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新 技术替代风险。
7、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 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被他人请求宣告无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专利授权许可收 费方式为本公司专利运营的主要方式,该种运营模式需通过协商谈判、专利海关保护乃至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以达到收取 专利许可费用的目的。协商谈判一般以专利使用人的配合为前提,在不少情况下公司仍需要以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或专利 海关保护的方式维护公司的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被控侵权的一方会以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作为诉讼中寻求 有利地位的策略。因此,本公司作为以专利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专利运营过程中,主动发起针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 诉讼是正常的经营手段,被动参与专利无效请求案件也是这种经营手段带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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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对措施:对于我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无效程序,公司将以商业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积极应对,保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在专利申请阶段,公司会尽可能地做好前期检索、论证工作,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认真撰写、 审核每一件专利,减少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让每个专利都发挥其应有 价值,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8、专利权失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权存在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即失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 专利权失效系专利权存在的风险。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2年多就要到期了,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公司 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失效后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而且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 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围绕移动存储领域布局了众多的专利,形成“专利池”,使得相关产品 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保护,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 的。其次,公司在进行专利授权时,也考虑以从公司采购产品的方式来进行授权,将传统的专利授权模式改变为产品端的商 业合作,以减少对专利的依赖。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公司也可 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一些优质的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优化专利池的结构,丰富维权产品的类别。但公司目前尚未 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9、申请专利的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
鉴于专利申请通常周期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须经初审、公开、实质性审查、授权等诸多环节,整个周期通常在3 年或更长时间。若本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则该等技术可能由于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而缺乏新颖性、独创性 而不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抑或可能由于相应产品或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而失去专利保护的意义。但由于公司的研发和技术 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 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在专利申请阶段,尽可能地做好充分的调研与检索,使申请的专利技术符合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充分挖掘既 有专利覆盖的产品范围,促进公司维权的产品多样化,减少对某一类维权产品的依赖。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 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的。其次,适当的条件下,公司可考虑通过接受第三方的委托, 充分利用公司在专利运营领域的经验为第三方进行专利运营以及购买一些第三方的优质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等手 段,丰富公司所运营专利的技术领域,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但公司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公司的主要专利 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10、未来不能持续成长的风险
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3月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8.79%、91.52%、46.21%和112.45%,2014年、2015 年、2016年、2017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3375.55%、91.51%、83.15%和22.41%,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不稳定。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 广等诸多条件的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增长减慢,甚至负增长。同时,公司为了实现增长,必须不断提升运营 和管理能力,吸引和保留管理、技术和市场人才,将会导致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对公司短期利润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在保持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行业技术与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合理地运用好 闲置募集资金,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和业务领域,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 力,打开企业成长空间,合理安排企业费用与投入,控制公司总体运营成本。
11、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 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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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前提下,不断开发新产品,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性 能、质量、功能等多个方面提升产品附加值,体现出本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深挖市场需求,通过技术 创新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强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存货管理,合理安排期间费用投 入,控制公司的总体运营成本。
1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拥有的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核心技术及技术 人员,拥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研发队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并实施有效的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制度, 将有可能影响核心技术人员研发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有可能影响到公司技术人员梯队的建设,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 响。
应对措施:通过一定时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对基本的闪存应用较为熟练。由于闪存的核心技术基本掌握在国外厂家的 手中,对国内厂商来说移动存储行业已经从技术型企业转换为以产品为导向的企业,公司将更多地在闪存的应用和产品的开 发上多做研究,以产品带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拓展,优化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政策,使公司在闪存以及移动存储领域的技术保 持处于领先地位,并密切关注加密存储、移动固态硬盘、苹果闪存盘以及以存储为基础的周边技术无线WiFi和云存储的发 展。
13、关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核销的风险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17.34万元。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由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中相当部分年份较久,相关人员 变动较大,可能因为难以准备完整的备案资料而不能通过申报,相应资产损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净利润约527.60 万元。
14、关于朗科大厦对外租赁的风险
朗科大厦属于以协议方式取得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地上建筑物。根据深圳市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的相 关规定,朗科大厦在满足自用面积达到建筑面积的50%等条件时,空置部分可向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调剂资格,经高新 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后可调剂使用。公司先后将朗科大厦第2-15层出租给腾讯公司、将第17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参数领航公司 等、将第一层部分场地出租给华软科技公司。前述出租面积总计超过了朗科大厦建筑面积的50%(即自用面积不足50%), 公司不满足向深圳市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的基本条件,公司存在遭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风 险。
15、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芯片和硬盘盘芯等。闪存芯片、硬盘盘芯的购入渠道主要是进口, 其购入价格以美元核算,如果出现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人民币汇率下跌时,公司存在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变动趋势, 适时适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控制产品的销售价格。
16、香港朗科经营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朗科”)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毛利率低, 由于闪存等贸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大、价格波动非常频繁等特点,容易因价格下跌造成损失,影响公司利润,同时,香港朗 科亦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香港朗科业务在境外运营,监管不易,因此还存在难以监管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须加大香港朗科贸易业务的日常管控,对香港朗科贸易业务进行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库存,以控制香港 朗科的经营风险。在应收款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每周与客户进行沟通并监控客户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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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回款的风险因素,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建立应收款台账,并派专人 负责及时跟进应收款的回款情况等,并对未按时回款的事项暂扣业务部门的销售提成,以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为加强对香港朗科业务的动态管理,公司已于2016年7月制定了《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业务动态管理办 法》,采取每月月末财务中心与存放存货的香港货代进行存货期末余额对账、不定期去香港货代仓库进行实地盘点、内审部 每月对香港朗科进行月度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等策略,以进一步控制香港朗科的经营风险。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1,198.32 | 61,198.32 | 61,198.32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51.9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项目达 | 截止报 | 项目可 | |||||||||
| 是否已 | 截至期 | 截至期 | |||||||||
| 募集资金 | 调整后 | 本报告 | 到预定 | 本报告 | 告期末 | 是否达 | 行性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 变更项 | 末累计 | 末投资 | ||||||||
| 承诺投资 | 投资总 | 期投入 | 可使用 | 期实现 | 累计实 | 到预计 | 否发生 | ||||
| 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 | 投入金 | 进度(3) | ||||||||
| 总额 | 额(1) | 金额 | 状态日 | 的效益 | 现的效 | 效益 | 重大变 | ||||
| 分变更) | 额(2) | =(2)/(1) | |||||||||
| 期 | 益 |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闪存应用及移动 | |||||||||||
| 存储技术研究平台 | 否 | 2,116 | 315.99 |
315.99 | 否 | 是 | |||||
| 扩建项目 | |||||||||||
| 2、闪存应用及移动 | |||||||||||
1,772.3 |
1,772.3 | ||||||||||
| 存储产品开发平台 | 否 | 6,689 | 否 | 是 | |||||||
5 |
5 | ||||||||||
| 扩建项目 | |||||||||||
| 3、专利申请、维护、 | 1,388.8 | ||||||||||
| 否 | 5,991 | 5,991 |
否 | 是 | |||||||
| 运营项目 | 8 | ||||||||||
| 4、营销网络扩展及 | 1,174.6 |
1,174.6 | |||||||||
| 否 | 6,542 | 否 | 是 | ||||||||
| 品牌运营项目 | 9 |
9 | |||||||||
9,254.0 |
4,651.9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1,338 | -- |
-- | -- | -- | |||||
3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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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归还银行贷款 | 10,000 | 0.00% |
|||||||||
| 2、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 | 0.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0,000 | -- |
-- | -- | -- | |||||
9,254.0 |
24,651. |
||||||||||
| 合计 | -- | 21,338 | 0 |
-- |
-- | 0 | 0 |
-- |
-- | ||
3 |
91 |
||||||||||
| 上述四个承诺投资项目原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3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成。至报告期末,实际募投 | |||||||||||
| 项目投入金额为预计投资总额的21.8%,低于预计投资进度的主要原因是:1、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 | |||||||||||
| 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 | |||||||||||
| 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2、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 | |||||||||||
| 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项目。3、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部分专利运营项目仍在紧张准备当中,部分法律及相关费用 |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无需在目前阶段支付;同时,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 | ||||||||||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公司调整了该募投 | ||||||||||
| 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目前该项目因上述原因,建设进展仍然 | |||||||||||
| 未达到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4、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由于近 | |||||||||||
| 年公司业绩下滑,行业市场格局和销售模式发生变化,电子商超迅速发展,使得公司对原拓展传统销 | |||||||||||
| 售渠道的计划作出调整,减少或停止了建立形象专柜、6个境外分支机构的建设或扩建等。同时本着 | |||||||||||
| 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 |||||||||||
| 1、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 | |||||||||||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 | |||||||||||
| 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2015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以上三个项 | |||||||||||
| 目的资金投入。2、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 | |||||||||||
| 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 | |||||||||||
| 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因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 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 | ||||||||||
|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使项目建设进度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进度,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 | ||||||||||
|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 | |||||||||||
| 实施该募投项目,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3、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 | |||||||||||
|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
| 《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 | |||||||||||
| 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已于2014年2月完成转让,公司已收到全部 | |||||||||||
| 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 |||||||||||
| 适用 | |||||||||||
| 经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0年9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 议案》,公司使用7,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经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 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 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经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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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 |||||||||||
|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归还银行贷款 | 1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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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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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0,000 | -- |
-- | -- | -- | |||||
9,254.0 |
24,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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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21,338 | 0 |
-- |
--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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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四个承诺投资项目原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3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成。至报告期末,实际募投 | |||||||||||
| 项目投入金额为预计投资总额的21.8%,低于预计投资进度的主要原因是:1、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 | |||||||||||
| 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 | |||||||||||
| 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2、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 | |||||||||||
| 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项目。3、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部分专利运营项目仍在紧张准备当中,部分法律及相关费用 |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无需在目前阶段支付;同时,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 | ||||||||||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公司调整了该募投 | ||||||||||
| 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目前该项目因上述原因,建设进展仍然 | |||||||||||
| 未达到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4、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由于近 | |||||||||||
| 年公司业绩下滑,行业市场格局和销售模式发生变化,电子商超迅速发展,使得公司对原拓展传统销 | |||||||||||
| 售渠道的计划作出调整,减少或停止了建立形象专柜、6个境外分支机构的建设或扩建等。同时本着 | |||||||||||
| 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 |||||||||||
| 1、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 | |||||||||||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 | |||||||||||
| 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2015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以上三个项 | |||||||||||
| 目的资金投入。2、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 | |||||||||||
| 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 | |||||||||||
| 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因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 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 | ||||||||||
|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使项目建设进度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进度,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 | ||||||||||
|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 | |||||||||||
| 实施该募投项目,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3、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 | |||||||||||
|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
| 《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 | |||||||||||
| 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已于2014年2月完成转让,公司已收到全部 | |||||||||||
| 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 |||||||||||
| 适用 | |||||||||||
| 经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0年9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 议案》,公司使用7,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经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 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 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经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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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 |||||||||||
|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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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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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及 201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 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 3,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经 201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2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 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 万元对广西朗 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经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 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的监管,公司将把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 投资款项 20,100.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存放,所剩全部超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 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 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 20,100.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 转让款项 23,100.00 万元已全部到账,公司已将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 20,100.00 万元、 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存入上述专户。经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 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鉴于上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3 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 2016 年 2 月 2 日)延长 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2 月 2 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8 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236,924.7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 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 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75%。该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187,210.43 元(含活期结息),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 长城支行 28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05%(首期)。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46,794.5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账。由于该产品期 限为 30 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 30 天),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 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 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到账。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 限为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 收益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已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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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2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2.95%,实际收益为45,260.27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年3月3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710万元购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2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6年3月16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年2月1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实际收益为4,178,446.03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 2月3日到账。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18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3月18日,产品到期 日为2016年9月14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00%,实际收益为1,479,452.05元,实际收益已 于2016年9月14日到账;公司已继续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共10,000万元购买平 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134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9月19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年1月3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80%,实际收益为1,050,958.9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2 月3日到账。经2017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7年1月20日召 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 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一 年,自2017年2月3日起算。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18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2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8月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50%,预期收益约为138.08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 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 立日为2017年2月8日5,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5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45%,预期收益约 为42.53万元。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1天的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2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8月1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10%, 预计收益约243.98万元。 |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适用 |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 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 |
||
|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上述四个承诺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估算中均有分摊朗科大厦投资的分摊,合计金额为2,776.00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建设朗科大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 用募集资金对前期支出进行置换。 |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
| 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 不适用 | |
|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
| 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不适用 | |
|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 ||
| 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 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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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金用途及去向 经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 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鉴于上次股东大 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3 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 2016 年 2 月 2 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2 月 2 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8 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236,924.7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 长城支行 9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 成立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75%。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 到期,实际收益为 187,210.43 元(含活期结息),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 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28 天的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05%(首期)。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实际收 益为 46 ,794.5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账。由于该产品期限为 30 天滚动(由于节假 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 30 天),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 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1 月 7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到账。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账。 本次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 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2.95%,实际收益为 45,260.27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到账。本次到期 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71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 天的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2 月 1 日,预期最高年化 收益率为 3.2%,预计最高收益金额约 415.27 万元,实际收益为 4,178,446.03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到账。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共计 10,000 万 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8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00%,实际收益为 1,479,452.05 元,实际收益 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到账;公司已继续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共 10,000 万元购买 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34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 月 31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2.80%,预期收益约 102.79 万元,实际收益为 1,050,958.9 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到账。经 2017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 议、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 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自 2017 年 2 月 3 日起算。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2 月 8 日,产品 到期日为 2017 年 8 月 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50%,预期收益约为 138.08 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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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 | ||
|---|---|---|
| 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2月8日5,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5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 | ||
| 为3.45%,预期收益约为42.53万元。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18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2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8月10日, | ||
|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10%,预计收益约243.98万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8月7日、11月 | ||
| 13日、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 ||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自动延期的公告》, | ||
| 以及2016年3月17日、3月21日、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 ||
|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 ||
| 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以及2017年2 | ||
| 月9日、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 | ||
|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
|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年4月1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2009年的专利年费6.00 | ||
| 万元,2010年8月11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2009年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0.45万元, | ||
| 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1年4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 | ||
| 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年5月2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 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50.00万元、40.00万元,2011年9月28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 | |
|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 律师费用120.00万元,这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4日将该三 | |
| 其他情况 | 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2012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 | |
| 73.97万元,存入了广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 | ||
| 于2013年1月21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年1月29日从募集 | ||
| 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5.00万元,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 | ||
| 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3年4月15日将该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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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68,545,750.21 | 322,816,375.38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704,604.40 | 825,604.40 |
| 应收账款 | 43,534,060.46 | 47,216,084.91 |
| 预付款项 | 4,459,050.34 | 918,722.97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17,320,677.58 | 15,906,236.73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2,039,369.28 | 10,731,820.14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97,000,942.31 | 25,423,659.93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059,962.91 | 247,865,410.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703,664,417.49 | 671,703,914.88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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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6,429,631.45 | 187,767,347.50 |
| 固定资产 | 45,440,972.90 | 46,096,671.31 |
|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1,945,945.19 | 12,232,158.92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50,676.42 | 1,087,747.7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05,202.76 | 5,642,770.6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0,572,428.72 | 252,826,696.17 |
| 资产总计 | 954,236,846.21 | 924,530,611.05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5,757,885.46 | 15,973,780.58 |
| 预收款项 | 17,104,302.45 | 2,666,530.5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92,517.76 | 12,519,017.62 |
| 应交税费 | 4,255,641.02 | 5,177,459.85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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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付款 | 9,193,979.74 | 9,074,630.27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604,326.43 | 45,411,418.91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030,000.00 | 1,03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30,000.00 | 1,030,000.00 |
| 负债合计 | 62,634,326.43 | 46,441,418.91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33,600,000.00 | 133,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602,457,149.85 | 602,457,149.85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98,729.47 | 4,164,790.12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8,205,377.33 | 17,085,890.23 |
| 一般风险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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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分配利润 | 134,541,263.13 | 120,781,361.94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1,602,519.78 | 878,089,192.1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1,602,519.78 | 878,089,192.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54,236,846.21 | 924,530,611.05 |
法定代表人:魏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俏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53,072,990.95 | 285,398,555.5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704,604.40 | 825,604.40 |
| 应收账款 | 18,526,046.34 | 21,144,881.69 |
| 预付款项 | 1,579,302.27 | 918,722.97 |
| 应收利息 | 17,320,677.58 | 15,906,236.73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63,368,313.16 | 61,831,017.96 |
| 存货 | 70,097,022.43 | 20,989,183.99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059,962.91 | 247,1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684,728,920.04 | 654,114,203.24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8,089,920.00 | 8,089,92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6,429,631.45 | 187,767,347.50 |
| 固定资产 | 45,374,505.91 | 46,027,281.92 |
| 在建工程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1,933,454.65 | 12,219,353.71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50,676.42 | 1,087,747.7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33,689.55 | 5,836,830.7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8,711,877.98 | 261,028,481.58 |
| 资产总计 | 943,440,798.02 | 915,142,684.82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73,206,834.77 | 59,047,429.49 |
| 预收款项 | 11,808,406.60 | 2,583,463.75 |
| 应付职工薪酬 | 4,976,885.25 | 10,803,758.06 |
| 应交税费 | 3,201,719.20 | 2,612,360.48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7,406,029.11 | 18,449,620.95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599,874.93 | 93,496,632.73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030,000.00 | 1,03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30,000.00 | 1,030,000.00 |
| 负债合计 | 111,629,874.93 | 94,526,632.73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33,600,000.00 | 133,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602,457,149.85 | 602,457,149.85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8,205,377.33 | 17,085,890.23 |
| 未分配利润 | 77,548,395.91 | 67,473,012.0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31,810,923.09 | 820,616,052.0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43,440,798.02 | 915,142,684.82 |
3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总收入 | 205,019,330.40 | 96,503,664.13 |
| 其中:营业收入 | 205,019,330.40 | 96,503,664.13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2,703,609.46 | 82,335,480.53 |
| 其中:营业成本 | 184,517,262.07 | 78,315,944.43 |
| 利息支出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751,965.59 | 682,403.60 |
| 销售费用 | 4,083,271.03 | 3,519,873.49 |
| 管理费用 | 5,608,724.22 | 7,070,910.18 |
| 财务费用 | -2,239,207.86 | -7,329,117.69 |
| 资产减值损失 | -18,405.59 | 75,466.52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29,404.93 | 140,383.5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545,125.87 | 14,308,567.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7,824.16 | 297,614.53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358.99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682,950.03 | 14,595,822.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03,561.74 | 2,542,158.4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79,388.29 | 12,053,664.2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879,388.29 | 12,053,664.29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66,060.65 | -139,529.78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66,060.65 | -139,529.78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66,060.65 | -139,529.7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 ||
| 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 ||
| 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513,327.64 | 11,914,134.5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513,327.64 | 11,914,134.51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114 | 0.090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114 | 0.090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魏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俏
4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收入 | 77,947,114.76 | 59,364,071.24 |
| 减:营业成本 | 62,569,186.93 | 45,152,995.77 |
| 税金及附加 | 679,309.46 | 604,605.71 |
| 销售费用 | 3,542,577.23 | 3,456,782.63 |
| 管理费用 | 5,026,102.27 | 6,317,230.59 |
| 财务费用 | -1,656,353.02 | -7,417,510.65 |
| 资产减值损失 | -20,940.96 | -346,817.8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 ||
| 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29,404.93 | 140,383.5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
| 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036,637.78 | 11,737,168.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7,494.16 | 3,147.63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减:营业外支出 | 3,765.43 |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174,131.94 | 11,736,550.7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79,260.94 | 1,824,505.2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194,871.00 | 9,912,045.50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 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 ||
|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 ||
|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 ||
| 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 ||
|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194,871.00 | 9,912,045.50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838 | 0.074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838 | 0.0742 |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024,357.60 | 85,125,866.7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92,633.81 | 3,709,432.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08,078.97 | 7,409,550.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225,070.38 | 96,244,849.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0,255,368.44 | 87,335,659.8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694,432.77 | 8,288,385.9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369,664.50 | 6,042,190.6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13,386.67 | 5,836,544.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132,852.38 | 107,502,781.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07,782.00 | -11,257,931.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7,1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229,404.93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
| 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383.55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2,329,404.93 | 140,383.5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 ||
| 172,869.00 | 499,001.42 |
|
| 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0 | 247,1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172,869.00 | 247,599,001.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6,535.93 | -247,458,617.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87,803.13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87,803.13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87,803.1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19,379.10 | 51,870.7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270,625.17 | -240,476,875.6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2,816,375.38 | 517,929,126.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8,545,750.21 | 277,452,250.81 |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5,547,093.36 | 62,522,571.8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92,633.81 | 3,414,965.8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05,367.05 | 7,271,364.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45,094.22 | 73,208,902.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679,806.49 | 52,171,249.7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671,867.87 | 7,304,326.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975,794.14 | 2,026,651.1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03,920.10 | 5,754,789.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931,388.60 | 67,257,016.56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8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86,294.38 | 5,951,886.0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7,1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229,404.93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383.55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2,329,404.93 | 140,383.5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
| 172,869.00 | 499,001.42 |
|
| 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0 | 247,1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172,869.00 | 247,599,001.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6,535.93 | -247,458,617.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87,803.13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87,803.13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87,803.1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5,806.10 | 52,659.6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325,564.55 | -223,266,269.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398,555.50 | 491,523,496.1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3,072,990.95 | 268,257,227.15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9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