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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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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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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90号”文核准,于2009年1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5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21.6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198.3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39,860.33万元)。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09年12月29日出具深鹏所验字 [2009]245号验资报告。
2、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54,710 万元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651.91万元(其中:本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551.74万元(含已结利息),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为25,000万元(不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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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分别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深 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平安银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并与上述四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2011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 业园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 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 述4,900.00万元超募资金,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 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 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三方针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 际存储科技产业园事项,于2012年6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
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1月18日 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 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的议案》,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将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部分 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存 放,并分别于2015年2月25日、2015年2月18日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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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 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初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 | 11008470612108 | 82,392,541.53 | 82,392,680.01 | 定活两便 |
|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 0362100269065 | 90,731,079.05 | 91,111,585.98 | 定活两便 |
| 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44201518300052526442 | 9,278,971.48 | 10,526,290.43 | 定期 |
|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 部 |
773162278524 | 147,293,980.97 | 81,481,652.05 | 银行理财产品 +定期 |
| 平安银行长城支行 | 11014756531005 | 100,000,034.97 | 50,005,176.52 | 银行理财产品 |
| 建行园岭支行 | 44201013600052526775 | --- | 120,000,00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 --- | ||||
| 合计 | -- | 429,696,608.00 | 435,517,384.99 | -- |
三、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2017 年上半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
2、2017 年上半年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3、2017 年上半年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4、2017 年上半年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5、2017 年上半年内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变更、调整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一)2017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调整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二)以前年度发生变更、调整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1、公司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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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专利申请、 维护、运营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 案》,作出如下决定:
(1)根据公司专利运营募投项目近两年多来的实施情况,为了更好地实施专利 运营募投项目,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决定对专利运营募投项目作如下调整:
鉴于专利运营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计划将专利运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再延长三 年至2015年12月1日。
将三年的专利申请总数量由990件调整为345件,并相应减少专利申请费及专利维 护费。
新增专利维权费用和专利及技术的获取费用。
相应调整相关管理费、人员费、预备费。
调整后的专利运营项目三年内的具体资金使用计划为: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每年数量 | 三年数量 | 单件费用( | 合计(万元) |
|---|---|---|---|---|---|---|
| 一 | 专利费用 | --- | --- | --- | --- | 2,965.40 |
| (一) | 专利申请费 | --- | 70 | 210 |
--- |
365.40 |
| 1 | 中国 | 件 | 30 | 90 |
按5,000.00元/件计 |
45.00 |
| 2 | 中国台湾 | 件 | 5 | 15 |
按1.00万元/件计 |
15.00 |
| 3 | 中国香港 | 件 | 10 | 30 |
按3,000.00元/件计 |
9.00 |
| 4 | 美国 | 件 | 5 | 15 |
按5.00万元/件计 |
75.00 |
| 5 | 欧洲 | 件 | 5 | 15 |
按7.00万元/件计 |
105.00 |
| 6 | PCT | 件 | 6 | 18 |
按2.00万元/件计 |
36.00 |
| 7 | 日本 | 件 | 3 | 9 |
按5.00万元/件计 |
45.00 |
| 8 | 韩国 | 件 | 3 | 9 |
按3.00万元/件计 |
27.00 |
| 9 | 巴西 | 件 | 1 | 3 |
按1.50万元/件计 |
4.50 |
| 10 | 印度 | 件 | 1 | 3 |
按7,000.00元/件计 |
2.10 |
| 11 | 俄罗斯 | 件 | 1 | 3 |
按6,000.00元/件计 |
1.80 |
| (二) | 专利维护费 | --- | --- | 300 | 按100.00万元/年 |
300.00 |
| (三) | 专利维权相关费用 | --- | --- | 1500 | --- |
1500.00 |
| (三) | 专利及技术获取费用 | --- | --- | 800 | --- |
800.00 |
| 二 | 其他费用 | --- | --- | --- | --- | 2,023.94 |
| 1 | 管理费用 | --- | --- | --- | --- | 350.0 |
| 2 | 人员费 | --- | --- | --- | --- | 3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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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预备费用 |
--- | --- | --- | --- | 1,293.94 | |
|---|---|---|---|---|---|---|---|
| 三 | 合计 | --- | --- | --- | --- | 4,989.34 | |
| 注: |
专利申请费用:用于支付专利申请费用。
专利维护费用:用于支付已授权专利年费、未授权专利的审查费、答辩费、无效 程序的应对等事宜。
专利维权相关费用:用于律师费、诉讼费、技术分析及与维权相关的费用。 专利及技术的获取:用于以专利为主的委托研发或合作研发、购买专利申请、专 利及相关技术、高新科技孵化等多种方式获取新技术、专利申请或专利。(本项目使 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每次审批。)
决定调整专利运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表:
| 项目名称 | 原预计实施进度 | 原预计实施进度 | 调整后实施进度 | 调整后实施进度 |
|---|---|---|---|---|
| 开始建设时间 | 完全建成时间 | 开始建设时间 | 完全建成时间 | |
| 专利申请、维护、运 营项目 |
2010 年1月8 日 | 2012 年12 月01 日 | 2010 年1 月08 日 | 2015 年12月01日 |
(2)决定终止募投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 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募集 资金余额为1,800.01 万元,“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余额为4,916.65 万元,“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5,367.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仍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2015 年3 月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2015 年4 月24 日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专利申请、 维护、运营项目”的议案》,作出如下决定:
决定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公司仍以自有资金继续 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公司管理层将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出发,根据自身发展规 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做出合理安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在实际使用前,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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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年4月1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2009 年的专利年费6.00 万元,2010 年8 月11 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2009 年 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0.45 万元,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 已于2011 年4 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 年5 月20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 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50.00 万元、40.00 万元,2011 年9 月28 日支付北京通 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120.00 万元,这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 已于2011 年10 月14 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 2012 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 73.97 万元,存入了广 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 年1 月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 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5.00 万元,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 付。公司已于2013 年4 月15 日将该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账户。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8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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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61,198.32 | |||||||||||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51.9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651.9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551.74万元(含已结利息),银行保 | ||||||||||||
| 本理财产品为25,000万元(不含利息)。 | ||||||||||||
| 是否已变更项 | 截至期末累 | 截至期末投 | 项目达到预 | 截止报告期 | 项目可行性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资 | 本报告期投 | 本报告期实 | 是否达到预 | |||||||
| 目(含部分变 | 计投入金额 | 资进度(3)= | 定可使用状 | 末累计实现 | 是否发生重 | |||||||
| 向 | 诺投资总额 | 总额(1) | 入金额 | 现的效益 | 计效益 | |||||||
| 更) | (2) | (2)/(1) | 态日期 | 的效益 | 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 | ||||||||||||
| 否 | 2,116 | 315.99 |
0 |
315.99 |
否 | 是 | ||||||
| 究平台扩建项目 | ||||||||||||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 | ||||||||||||
| 否 | 6,689 | 1,772.35 |
0 |
1,772.35 |
否 | 是 | ||||||
| 发平台扩建项目 | ||||||||||||
|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 | 否 | 5,991 | 5,991 |
0 |
1,388.88 |
否 | 是 | |||||
|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 | ||||||||||||
| 否 | 6,542 | 1,174.69 |
0 |
1,174.69 |
否 | 是 | ||||||
| 目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1,338 | 9,254.03 |
0 |
4,651.91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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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10,000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0,000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0,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21,338 | 9,254.03 |
0 |
24,651.91 |
-- |
-- | 0 | 0 |
-- |
-- |
| 上述四个承诺投资项目原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3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成。至报告期末,实际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预计投资总额的21.8%,低于预 | |||||||||||
| 计投资进度的主要原因是: | |||||||||||
| 1、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 | |||||||||||
| 终止该募投项目。 | |||||||||||
| 2、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 终止该募投项目。 | ||||||||||
|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3、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部分专利运营项目仍在紧张准备当中,部分法律及相关费用无需在目前阶段支付;同时,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 | ||||||||||
| 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公司调整了该募投项 | |||||||||||
| 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目前该项目因上述原因,建设进展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 | |||||||||||
| 项目。 | |||||||||||
| 4、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行业市场格局和销售模式发生变化,电子商超迅速发展,使得公司对原拓展传统销售渠 | |||||||||||
| 道的计划作出调整,减少或停止了建立形象专柜、6个境外分支机构的建设或扩建等。同时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 |||||||||||
| 1、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闪存应用及移 | |||||||||||
| 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2015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以上三个 | |||||||||||
| 项目的资金投入。 | |||||||||||
| 2、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 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因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 | ||||||||||
| 情况说明 | 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使项目建设进度仍然未达到调整 | ||||||||||
| 后的进度,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实施该 | |||||||||||
| 募投项目,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 | |||||||||||
| 3、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 |||||||||||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已于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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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 月完成转让,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23,100 万元。自 2014 年 2 月 15 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适用
经 201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0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6,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经 201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款的议案》,公司使用 7,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经 201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 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00.00 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经 2012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 3,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 201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2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 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 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用进展情况 经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 资金的监管,公司将把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 20,100.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存放,所剩全部超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 20,100.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转让款项 23,100.00 万元已全部到账,公 司已将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 20,100.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存入上述专户。
经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 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 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鉴于上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3 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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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 2016 年 2 月 2 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 限延长至 2017 年 2 月 2 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深圳长城支行”)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8 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236,924.7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1 天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75%。该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187,210.43 元(含活期结息),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 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28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05%(首期)。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46,794.52 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账。由于该产品期限为 30 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 30 天),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 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到账。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 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账。本次 到期后,公司已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2.95%,实际收益为 45,260.27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71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 天 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2 月 1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2%,实际收益为 4,178,446.03 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到账。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共计 10,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8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00%,实际收益为 1,479,452.05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到账;公司已继续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共 10,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34 天的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 月 31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2.80%,实际收益为 1,050,958.9 元,实际 收益已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到账。
经 2017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自 2017 年 2 月 3 日起算。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2 月 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8 月 7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50%,实际收益为 138.0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到账;该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超募资金 8,000 万元 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7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7 年 8 月 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2 月 2 日,预期收益率为 4.0%,预 期收益约为 155.18 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天的银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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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7 年 2 月 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5 月 9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45%,实际收益为 42.53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到账;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 天的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8 月 10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8%,实际收益为 47.73 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到账;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4.1%,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50.55 万元。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7 年 2 月 1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8 月 10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10%,实际收益为 243.9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到账。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 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布吉支行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4.0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79.89 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超募资金 4,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 买宁波银行罗湖支行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4.05%,预期 最高收益约为 49.93 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8 月 14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4.3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86.76 万元。
| 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13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3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86.76万元。 |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 ||
| 变更情况 | ||
| 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 以前年度发生 | |
| 调整情况 | 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 | |
| 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 | ||
| 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上述四个承诺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估算中均有分摊朗科大厦投资的分摊,合计金额为2,776.00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 | |
| 用自筹资金建设朗科大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用募集资金对前期支出进行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 不适用 | |
| 动资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 不适用 | |
| 的金额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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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经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2015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鉴于上 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3 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 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 2016 年 2 月 2 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2 月 2 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 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8 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236,924.7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75%。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187,210.43 元(含活期结息),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28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05%(首期)。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去向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46 ,794.5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账。由于该产品期限为 30 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实际理财 天数将大于或小于 30 天),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 产品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到账。本次 延期到期后公司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预期最高 收益率为 2.95%,实际收益为 45,260.27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71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2 月 1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 率为 3.2%,预计最高收益金额约 415.27 万元,实际收益为 4,178,446.03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到账。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 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共计 10,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8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00%,实际收益为 1,479,452.05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到账;公司已继续使用 该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共 10,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34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产品到期 日为 2017 年 1 月 31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2.80%,预期收益约 102.79 万元,实际收益为 1,050,958.9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到账。 经 2017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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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自 2017 年 2 月 3 日起算。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2 月 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8 月 7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50%,实际收益为 138.0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到账;该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超募资金 8,000 万元 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7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8 月 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2 月 2 日,预期收益率为 4.0%,预 期收益约为 155.18 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天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7 年 2 月 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5 月 9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45%,实际收益为 42.53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到账;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 天的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8 月 10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8%,实际收益为 47.73 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到账;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日立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4.1%,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50.55 万元。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7 年 2 月 1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8 月 10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10%,实际收益为 243.9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到账。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 购买宁波银行布吉支行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4.05%,预 期最高收益约为 79.89 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超募资金 4,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宁波银行罗湖支行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 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4.0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49.93 万元。公司已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8 月 14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4.3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86.76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8 月 7 日、11 月 13 日、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自动延期的公告》,以及 2016 年 3 月 17 日、3 月 21 日、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公告》,以及 2017 年 2 月 9 日、2 月 13 日、5 月 12 日、8 月 10 日、8 月 12 日、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 年 4 月 1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 2009 年的专利年费 6.00 万元,2010 年 8 月 11 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支行支付 2009 年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 0.45 万元,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 年 4 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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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中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 年 5 月 20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50.00 万元、40.00 万元,2011 年 9 月 28 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120.00 万元,这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 2012 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 73.97 万元,存入了广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 西朗科已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 年 1 月 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 5.00 万元,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 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将该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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