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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2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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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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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90号”文核准,于2009年1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5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21.6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198.3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39,860.33万元)。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09年12月29日出具深鹏所验字 [2009]245号验资报告。

2、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24,710 万元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651.91万元(其中:本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821.28万元(含已结利息), 其中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为24,710.00万元(不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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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分别在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深 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平安银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并与上述四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2011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 业园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强募集资金 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 述4,900.00万元超募资金,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 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为加 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广西朗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三方针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 际存储科技产业园事项,于2012年6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

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1月18日 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 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的议案》,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将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部分 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存 放,并分别于2015年2月25日、2015年2月18日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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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平安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11008470612108 135,183,250.00 82,392,291.95 定活两便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0012100773671 150,000,000.00 --- --
平安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11008470612110 200,000,000.00 --- --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0362100269065 126,800,000.00 90,731,078.76 定活两便
建行华侨城支行 44201518300052526442 --- 7,795,387.28 定期+活期
银行理财产品
中行深圳分行 773162278524 --- 147,293,980.97 +定期
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1014756531005 --- 100,000,019.20 银行理财产品
合计 -- 611,983,250.00 428,212,758.16 --

三、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2016 年上半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 2、2016 年上半年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3、2016 年上半年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4、2016 年上半年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5、2016 年上半年内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变更、调整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调整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二)以前年度发生变更、调整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公司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3年1月 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专利申请、 维护、运营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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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作出如下决定:

(1)根据公司专利运营募投项目近两年多来的实施情况,为了更好地实施专利 运营募投项目,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决定对专利运营募投项目作如下调整:

鉴于专利运营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计划将专利运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再延长三 年至2015年12月1日。

将三年的专利申请总数量由990件调整为345件,并相应减少专利申请费及专利维 护费。

新增专利维权费用和专利及技术的获取费用。

相应调整相关管理费、人员费、预备费。

调整后的专利运营项目三年内的具体资金使用计划为: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每年数量 三年数量 单件费用( 合计(万元)
专利费用 --- --- --- --- 2,965.40
(一) 专利申请费 --- 70
210

---
365.40
1 中国 30
90

按5,000.00元/件计

45.00
2 中国台湾 5
15

按1.00万元/件计

15.00
3 中国香港 10
30

按3,000.00元/件计

9.00
4 美国 5
15

按5.00万元/件计

75.00
5 欧洲 5
15

按7.00万元/件计

105.00
6 PCT 6
18

按2.00万元/件计

36.00
7 日本 3
9

按5.00万元/件计

45.00
8 韩国 3
9

按3.00万元/件计

27.00
9 巴西 1
3

按1.50万元/件计

4.50
10 印度 1
3

按7,000.00元/件计

2.10
11 俄罗斯 1
3

按6,000.00元/件计

1.80
(二) 专利维护费 --- --- 300
按100.00万元/年

300.00
(三) 专利维权相关费用 --- --- 1500
---
1500.00
(三) 专利及技术获取费用 --- --- 800
---
800.00
其他费用 --- --- --- --- 2,023.94
1 管理费用 --- --- --- --- 350.0
2 人员费 --- --- --- --- 380.00
3 预备费用 --- --- --- --- 1,293.94
合计 --- --- --- --- 4,989.34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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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费用:用于支付专利申请费用。

专利维护费用:用于支付已授权专利年费、未授权专利的审查费、答辩费、无效 程序的应对等事宜。

专利维权相关费用:用于律师费、诉讼费、技术分析及与维权相关的费用。 专利及技术的获取:用于以专利为主的委托研发或合作研发、购买专利申请、专 利及相关技术、高新科技孵化等多种方式获取新技术、专利申请或专利。(本项目使 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每次审批。)

决定调整专利运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表:

项目名称 原预计实施进度 原预计实施进度 调整后实施进度 调整后实施进度
开始建设时间 完全建成时间 开始建设时间 完全建成时间
专利申请、维护、运
营项目
2010 年1月8 日 2012 年12 月01 日 2010 年1 月08 日 2015 年12月01日

(2)决定终止募投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 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募集 资金余额为1,800.01 万元,“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余额为4,916.65 万元,“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5,367.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仍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2015 年3 月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2015 年4 月24 日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专利申请、 维护、运营项目”的议案》,作出如下决定:

决定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公司仍以自有资金继续 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仍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管理层将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出发,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对该 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做出合理安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在实际使用前,将履行 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年4月1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2009 年的专利年费6.00 万元,2010 年8 月11 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2009 年 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0.45 万元,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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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011 年4 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 年5 月20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 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50.00 万元、40.00 万元,2011 年9 月28 日支付北京通 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120.00 万元,这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 已于2011 年10 月14 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 2012 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 73.97 万元,存入了广 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 年1 月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 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5.00 万元,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 付。公司已于2013 年4 月15 日将该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账户。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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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198.3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51.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24,71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651.9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821.28万元(含
已结利息),其中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为24,710.00万元(不含利息)。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末累计 末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投入金 进度(3)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承诺投资项目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
储技术研究平台扩 2,116
315.99

0

315.99

0.00%
建项目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
储产品开发平台扩 6,689
1,772.35

0

1,772.35

0.00%
建项目
专利申请、维护、运
5,991
5,991

0

1,388.88

0.00%
营项目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
6,542
1,174.69

0

1,174.69

0.00%
牌运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338
9,254.03

0

4,651.91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
-- 10,000
0.00%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10,000
0.00%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000
--
-- -- --

24,651.9
合计 -- 21,338
9,254.03

0

--
-- -- --

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上述四个承诺投资项目原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3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成。至报告期末,实际募投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项目投入金额为预计投资总额的21.8%,低于预计投资进度的主要原因是:
原因(分具体项目) 1、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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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2、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3、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部分专利运营项目仍在紧张准备当中,部分法律及相关费用无需在
目前阶段支付;同时,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
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公司调整了该募投项目的建
设内容及进度(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目前该项目因上述原因,建设进展仍然未达到调
整后的实施进度,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
4、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行业市场格局和销售模式发生变化,电
子商超迅速发展,使得公司对原拓展传统销售渠道的计划作出调整,减少或停止了建立形象专柜、6
个境外分支机构的建设或扩建等。同时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1、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
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2015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以上三个项
目的资金投入。
2、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
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因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预计金额,使项目建设进度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进度,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定期)会议、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
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
3、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已于2014年2
月完成转让,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
公司合并报表。
适用
经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7,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
行贷款。
经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经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
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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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200.00 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 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经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 的监管,公司将把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 20,100.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 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所剩全部超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 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 20,100.00 万 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 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转让款项 23,100.00 万元已全部到账,公司已将转让 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 20,100.00 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1,560.99 万元(含 利息)存入上述专户。

经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 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鉴于上次股东大 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3 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 2016 年 2 月 2 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2 月 2 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8 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236,924.7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 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91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 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8 月 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为 3.75%。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187,210.43 元(含活期结息), 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 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28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 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05%(首期)。该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46,794.5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账。由于该产品期限为 30 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 30 天),可 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 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 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到账。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 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已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 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2.95%,实际收益为 45,260.27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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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14,71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2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6年3月16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2月1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预计收益约415.27万元。公司已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
支行18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3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9月14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00%,预期收益约147.95万元。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
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上四个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估算中均有分摊朗科大厦投资,合计2,776万元,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建设朗科大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前
期支出进行置换。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截止2016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经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
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鉴于上次股东大
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2015年2月3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2015年11
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
金用途及去向
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2016
年2月2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2017年2月2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期为2015年
5月8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6日到期,实际收益为236,924.72元,实际收益已于2015
年8月6日到账。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
长城支行9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产品
成立日为2015年8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5%。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1月6日
到期,实际收益为187,210.43元(含活期结息),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11月6日到账。上述产品到
期后,公司已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28天的银行保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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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05%(首期)。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实际收 益为 46 ,794.52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到账。由于该产品期限为 30 天滚动(由于节假 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于 30 天),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 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1 月 7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到账。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3.1%,实际收益为 47561.64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到账。 本次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 28 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 预期最高收益率为 2.95%,实际收益为 45,260.27 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到账。本次到期 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71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 天的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2 月 1 日,预期最高年化 收益率为 3.2%,预计最高收益金额约 415.27 万元。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 万元、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共计 10,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180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 立日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00%,预期最 高收益金额约 147.95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8 月 7 日、11 月 13 日、12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 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自动延期的公告》,以及 2016 年 3 月 17 日、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 年 4 月 1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 2009 年的专利年费 6.00 万元,2010 年 8 月 11 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 2009 年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 0.45 万元, 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 年 4 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 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 年 5 月 20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 师费用 50.00 万元、40.00 万元,2011 年 9 月 28 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 120.00 万元,这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募集资金账户。 其他情况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 2012 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 73.97 万元,存入了广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 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 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 年 1 月 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 公司广告费用 5.00 万元,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将该笔 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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