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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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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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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2017 年8 月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7 年8 月25 日和8 月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 席董事9 名, 其中白彦春、田含光、黄志业、仇夏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 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 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卫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 决议:

  •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定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条款为:

第十三条 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电脑软 硬件、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多媒体产品、网络、系统集成及无线数 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技术开发;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从事移动存储产品、数 码影音娱乐产品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生产;从事国内商业、物资供 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自有技术的 转让及授权;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

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电脑软 硬件、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多媒体产品、网络、系统集成及无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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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技术开发;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从事移动存储产品、数 码影音娱乐产品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生产; 玩具类产品的设计、研 发、生产与销售 ;从事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自有技术的转让及授权;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 赁,自有物业管理。

邓国顺、王荣、杨敏弃权。弃权的主要理由如下:1、公司总经理提议本次董事 会修改公司章程,唯一的理由是公司称其与天津宝贝家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宝 贝家公司”)签署了代工协议,由公司为宝贝家公司代工生产智教产品,由宝贝家公 司负责销售。因智教产品需要申请CCC 认证,从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据公司总经 理称,公司将宝贝家公司原代工厂的人工等在支付100 多万费用的情况下予以接管, 其后由公司为宝贝家公司代工生产。公司相关人员并未将此事告知董事会,也从未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直至2016 年4 月审议2015 年度报告时,董事会才发现公司 与宝贝家公司合作一事。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仍未提供其与宝贝家公司的合 同以及公司与宝贝家公司原代工厂接管等各类合同,董事会并不清楚公司与宝贝家 公司之间系代工生产还是其他法律关系。2、公司相关人员在董事会会议材料中提供 的《不符合通知》既没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盖章,也没有相关人员的签字,更没 有注明出具通知的日期。另公司相关人员提供的《关于天津宝贝家科技有限公司“优 彼熊”系列产品CCC 认证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仅有乔平律师签字,没有北京市环球 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公司相关人员提供的《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做出的<文件资料不符合通知>所提相关问题的答复》既没有陈敬 律师签字,也没有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9票弃权,审议未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邓国顺、王荣、杨敏弃权。弃权的理由如下:鉴于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内容与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一致,故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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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弃权。

马国斌:弃权。弃权的理由如下:由于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 和时间的技术性原因而弃权。

魏卫、田含光、仇夏萍、白彦春、黄志业:本人弃权,弃权的理由与马国斌一 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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