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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Feb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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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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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7年2月20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 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9日15:00至2017 年2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桂生先生主持,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董事候选人、部分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9 人,代表股份90,780,34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94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 人,代表股份73,168,66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76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 人,代表股份17,611,68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1824%。

3、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 人,代表股份 21,994,51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46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 人,代表 股份4,382,83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 人,代表股份 17,611,68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182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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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按照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由得票较多的前6名候选人 当选。会议选举魏卫、白彦春、田含光、马国斌、邓国顺、王荣6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三年,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魏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78,568,451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5%,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2,368,451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7%。

(2)选举白彦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78,563,452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4%,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2,363,452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5%。

(3)选举田含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79,861,848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43,069,700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82%。

(4)选举马国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78,233,914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8%,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28,547,714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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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9%。

(5)选举王慧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40,662,673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未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40,662,673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88%。

(6)选举邓国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61,898,778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9%,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4,412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 。

(7)选举王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61,612,473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7%,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1,001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

(8)选举刘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50,664,904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1%,未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4,104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志业、仇夏萍、杨敏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三年,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表决结果如 下:

(1)选举黄志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86,940,645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3 / 5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7%,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27,221,058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76%。

(2)选举仇夏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86,676,907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26,957,320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56%。

(3)选举杨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88,221,485 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303,166 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

3、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孟庆章、高丽晶2 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王芬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 年,自2017 年2 月20 日起至2020 年2 月19 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孟庆章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114,699,823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5%,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35,073,707票(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47%。

(2)选举高丽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59,614,211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7%,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68,665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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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2、律师姓名:童曦、程国樑

  •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

  • 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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