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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an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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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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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将于2017年2月1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 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 四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二名监事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另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自 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 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表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并提 交相关文件。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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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天内(即2017年1月13日中午12:00时前) 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股东代表担任 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 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 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监事。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公开批评两次及以上的;

  • 8、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两次及以上或批评三次及以上的;

  • 10、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的,期限尚未届满。

  • 11、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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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 12、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 1、推荐人签署确认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

  • 附件);

  • 2、被推荐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3、被推荐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4、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

  • 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 (二)如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 (三)推荐人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 1、本次推荐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 2、推荐人必须在2017年1月13日中午12: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王爱凤、李慧娟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楼16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72 7600 联系传真:0755-2672 757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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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 名 年龄 性 别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教育背景、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1、 与上市公司或其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 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如有,请披露持股数量。
3、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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