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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Oct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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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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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 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朗科科技继续使用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朗科科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90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8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39.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55,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3,216,750.00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1,983,250.00 元,超募资金净额为 398,603,250.00 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深 鹏所验字[2009]24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投资额如下表: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备案文号 | 环保批文 |
|---|---|---|---|---|
| 1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 | 2,116万元 | 深发改备案 [2009]0017号 |
深环法证字 [2009]第135号 |
| 2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 | 6,689万元 | 深发改备案 [2009]0016号 |
深环法证字 [2009]第135号 |
| 3 |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 | 5,991万元 | — | 深环法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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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第135号 | ||||
|---|---|---|---|---|
| 4 |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 | 6,542万元 | — | 深环法证字 [2009]第135号 |
| 合 计 | 21,338万元 | — | — |
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实施地点均为公司投资建设的位于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高新南六道的朗科大厦,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号为“深房地 字第 4000353454 号”。建设期均为三年(自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均为 2012 年 12 月 01 日。
(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 募投项目 | 项目投资 额(万元) |
承诺拟使用募 集资金(万元) |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 金投入 进度 |
预计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 究平台扩建项目 |
2,116 | 2,116 | 315.99 | -- | -- |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 发平台扩建项目 |
6,689 | 6,689 | 1,772.35 | -- | -- |
|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 | 5,991 | 5,991 | 1,388.88 | -- | -- |
|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 目 |
6,542 | 6,542 | 1,174.69 | -- | -- |
| 合 计 | 21,338 | 21,338 | 4,651.91 | -- | -- |
经公司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
“ ” “ 实施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 、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 开发平台扩建项目”、“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经公司2015 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专利申请、维护、 运营项目”。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6,686.09万元。
(三)公司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及2010年9月10 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2010年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及2011年5月10 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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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2011年该笔银行贷款已归还完 毕。
201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 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对广西朗 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增资,2011年该笔超募资金已增资 完毕。
经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5 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 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用 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 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2年5月,公司已使用超 募资金3000万元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已将4000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 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经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5 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 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向广西朗科增加投资15,200万元,用于建设朗科国 际存储科技产业园。2012年6月,公司已用超募资金15,2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
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 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 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的监管,公司将把 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 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并与专户银行、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三方监管。所剩全部超 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公 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 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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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2月3日 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 效)。
鉴于上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2015年2月3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 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 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 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2016年2月2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2017 年2月2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 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 日期为2015年5月8日。目前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6日到期,实际收益为 236,924.72元,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8月6日到账。
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 深圳长城支行9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挂钩利率)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8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5%。该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1月6日到期,实际收益为187,210.43元(含活期结 息),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11月6日到账。
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 深圳长城支行28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 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11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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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该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2月10日到期,实际收益为46,794.52 元,实际收益已于2015年12月10日到账。
由于该产品期限为30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实际理财天数将大于或小 于30天),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 自动再投资。公司已自动延期该产品28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2015年12月10日至 2016年1月7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1%,实际收益为47,561.64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6年1月7日到账。
本次延期到期后,公司又继续延期该产品28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2016年1 月7日至2016年2月4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1%,实际收益为47,561.64元,实际 收益已于2016年2月4日到账。
本次到期后,公司已又继续延期该产品28天,延期后产品期限为2016年2月4 日至2016年3月3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2.95%,实际收益为45,260.27元,实际收 益已于2016年3月3日到账。本次到期后,公司决定不再延期。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71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2天的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6年3月16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2月1日,预 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实际收益为4,178,446.03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2月 3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共计10,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深圳长城支行18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6 年3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9月14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00%,实际 收益为1,479,452.05元,实际收益已于2016年9月14日到账。
公司继续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共10,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 深圳长城支行134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6年9月19日,产品到 期日为2017年1月3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80%,实际收益为1,050,958.9元,实 际收益已于2017年2月3日到账。
经2017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7年1月 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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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自2017 年2月3日起算。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天的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2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8月7日,预期 年化收益率为3.50%,实际收益为138.0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8月7日到账。
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177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8月9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年2月2日,预期收益率为4.0%,实际收益为155.1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 年2月2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2月8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5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45%,实际收益为42.53万 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
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 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 立日为2017年5月1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8月10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8%, 实际收益为47.7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账;
该产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 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 立日为2017年8月1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1%, 实际收益为50.5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9日到账。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1天的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7年2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8月10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为4.10%,实际收益为243.9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 账。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90天 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8月1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9 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05%,实际收益为79.8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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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超募资金4,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 宁波银行罗湖支行90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8月11日,产 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9日,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05%,实际收益为49.93万元, 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9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天的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8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13日, 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35%,实际收益为86.76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13日 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天的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9月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11月30日,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4%,实际收益为86.7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7年11月 30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开放型92天人 民币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1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10日,预期 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3%,实际收益为54.7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2月11日到 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超募资金12,000万元共13,000万元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7年11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10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4%, 实际收益为286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5月10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 性存款稳健型870391号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1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 年2月26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19%,实际收益为95.51万元,实际收益已 于2018年2月2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 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2月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 年6月1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4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78.2万元,实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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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已于2018年6月4日到账。
经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13 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47,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 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不 超过一年,自2018年2月3日起算。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3天的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6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8日,预期年 化收益率4.6%,实际收益为115.3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 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9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 月7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55%,实际收益为55.5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5月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5,000万元购买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开放型92天人民币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 年2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1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45%,实际收益为 56.0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5月17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2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 年5月2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4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88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2018年5月28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 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70%(年利率),预期 最高收益约为120.11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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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0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80%(年利率),预 期最高收益约为318.93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 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65%(年利率),预 期最高收益约为118.83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 月3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28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60.4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28日到账。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30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36.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30日到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 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 年11月4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7%(年利率),预期最高收益约为156.67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 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3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月31日,预期 年化收益率4.4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104.24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9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4.3%,预期最高收益约为54.19万元。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3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3%,预期最高收益约为31.81万元。
(四)公司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余额(含利息)
截至2018年10月15日止,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9,860.32万元(不含利息和理 财收益),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6,686.09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公司超 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47,765.17万元(其中利息 和理财收益为11,218.76万元)。上述资金中,除44,0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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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仍存放于理财账户外,其它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均 以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享受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利息。目 前公司暂无上述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政策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下半年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12月22日发布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 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投资额度
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 利息和理财收益)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4、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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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权期限
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2月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
6、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上述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 财收益)。
7、投资授权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而不用于证券投资,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 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 投向,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 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 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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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 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 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本议案已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 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 月22日)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投资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2月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2019 年2月3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及闲置的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银行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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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2月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朗科科技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 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平安证券同意本次朗科科技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 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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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 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竹 青 刘 春 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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