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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ac Technology Co.,Ltd. — Annual Report 2015
Apr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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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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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 向锋 | 董事 | 出差 | 王荣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3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朗科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42 |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王爱凤 | 李慧娟 | ||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 号朗科大厦16层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 朗科大厦16层 |
|||
| 办公地址 | ||||
| 传真 | 0755-2672 7575 | 0755-2672 7575 | ||
| 电话 | 0755-2672 7600 | 0755-2672 7600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闪存盘、移动硬盘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利运营。公司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 专利、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专利。作为国内外最早涉足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的公司之一,公司率先 在业内推出了基于USB接口、采用闪存为存储介质的移动存储产品——闪存盘,并在国内申请了专利号为 ZL99117225.6的 中国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等一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及其他核心专利。
公司产品运营通过从事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获取收入。专利运营通过全球专利诉讼、专利海关 保护和协商谈判获取专利授权许可收入。在产品营销和运营方面,报告期内,受国内整体经济环境和行业资源影响,国内传 统渠道销售呈现明显的下滑幅度,受消费者消费习惯变化的影响及运营策略的调整,国内电商销售稳定增长。海外销售则保 持了较大幅度的销售额增长。国内销售控利润,海外销售保产能,是公司2015年产品运营的主旋律。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朗 科主要从事FLASH、芯片及闪存盘半品等的相关贸易业务。在专利运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3项,新 增专利申请16项,减少专利授权及专利申请10项(放弃或届满等),公司的专利维权工作稳步而有序地进行,主要以司法维 权及行政维权的方式推进。报告期内,香港朗科开展了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产品贸易业务,使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 上升。贸易业务存在毛利率低、价格波动大、价格波动非常频繁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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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明显,处于行业 中领先地位。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随着云存储、移 动互联等的普及,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重威胁,闪存盘、移动硬盘等传统 存储产品将加速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替代,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导致公司产品运营存在持续大幅下降甚至难以为 继的风险。由于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在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 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去商业价值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015年 | 201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3年 | |
| 营业收入 | 404,139,890.11 | 211,017,955.51 |
91.52% |
231,361,272.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24,287,211.19 | 20,068,462.85 |
21.02% |
5,929,278.41 |
| 润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 21,633,665.03 | 11,296,159.73 |
91.51% |
-344,863.48 |
|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44,934,234.99 | 534,120.55 |
8,312.75% |
24,522,716.21 |
| 额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18 | 0.1502 |
21.04% |
0.044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18 | 0.1502 |
21.04% |
0.044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1% | 2.44% |
0.47% |
0.73% |
| 2015年末 | 201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3年末 | |
| 资产总额 | 882,545,946.27 | 861,200,407.18 |
2.48% |
873,057,860.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 843,909,290.00 | 831,902,033.03 |
1.44% |
811,839,276.44 |
| 产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 营业收入 | 92,754,942.13 | 91,835,619.49 |
121,623,383.44 |
97,925,945.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78,273.33 | 4,741,875.89 |
8,728,856.24 |
5,638,205.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4,378,754.63 | 4,148,537.98 |
8,702,206.93 |
4,404,165.49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50,193.98 | 24,375,796.96 |
-7,281,031.56 |
33,689,663.5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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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8,460 | 8,086 | 0 |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一个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 数 |
0 | |||||||
| 年度报告披露 | |||||||||||
|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日前一个月末 |
报告期末表决 | |||||||||
权恢复的优先 |
|||||||||||
普通股股东总 |
|||||||||||
| 股股东总数 | |||||||||||
| 数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邓国顺 | 境内自然人 | 21.63% | 28,900,000 |
21,675,000 |
质押 |
12,000,000 | |||||
| 中科汇通(深 圳)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21.00% | 28,062,658 |
0 |
|||||||
质押 |
15,754,200 | ||||||||||
| 成晓华 | 境内自然人 | 9.92% | 13,250,400 |
0 |
质押 |
8,500,000 | |||||
| 新余田木投资 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6.95% | 9,286,500 |
7,245,750 |
|||||||
质押 |
9,286,500 | ||||||||||
| 湖南潇湘资本 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5.02% | 6,700,075 |
0 |
|||||||
| 王全祥 | 境内自然人 | 2.32% | 3,100,000 |
0 |
|||||||
| 常鑫民 | 境内自然人 | 1.65% | 2,209,645 |
0 |
|||||||
| 周创世 | 境内自然人 | 0.82% | 1,100,000 |
0 |
|||||||
| 杜景葱 | 境内自然人 | 0.72% | 957,556 |
0 |
|||||||
| 陈咏雪 | 境内自然人 | 0.53% | 710,000 |
0 |
|||||||
| 1、上述股东中,股东“新余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王全祥”全资控股的公司。2、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 持股5%以上股东邓国顺、中科汇通、成晓华、王全祥及其控制的新余田木、潇湘资本之间未 | ||||||||||
| 动的说明 |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除此以外,公司未 | ||||||||||
| 知上述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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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picture [363 x 2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13.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1.5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收入增加(主要是 贸易业务、国际业务)。营业利润2,539.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7.84%;利润总额2,958.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8.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02%,各项利润指标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 公司自2014 年6月份起新增了贸易业务,2015年度加大了产品销售力度,使2015年度的产品销售收入(主要为贸易业务、国际业务)较 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影响2015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000万元。(2)2014年2月份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处置价格大于处置日广西朗科账面净资产738万元;2014年1-2月份广西朗科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77万元 ( 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广西朗科2014年度纳入 合并报表的净利润的合计数为661万元,影响2015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661万元。以上(1)、(2)两项合计影响公司 2015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39万元。
在产品营销和运营方面,报告期内,受国内整体经济环境和行业资源影响,国内传统渠道销售呈现明显的下滑幅度,受 消费者消费习惯变化的影响及运营策略的调整,国内电商销售稳定增长。海外销售则保持了较大幅度的销售额增长。国内销 售控利润,海外销售保产能,是公司2015年产品运营的主旋律。展会、搜索推广等方式有效地为公司提供了新客户开发支持, 公司还针对新品SSD及存储卡系列产品进行了销售和推广布局,为2016年做好了相关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无线存储新品 I370、移动固态硬盘产品线新品Z1、Z2、Z7已经陆续上市,市场推广良好。
在产品管理和研发方面,报告期内,结合前三个季度公司实际情况,对无线存储产品和移动固态硬盘系列新品进行了梳 理,对定义的新品同步立项和研发;以传统闪存盘和移动硬盘为基础产品,拓展产品定制和闪存盘功能二次开发,加大硬件 加密存储推广,定义开发公司存储通用加密应用软件,可应用在所有公司存储产品上;定义了移动固态硬盘产品(Z系列); 开发了WiFi存储数据线(I368),并申请了相关专利。同步开发了无线存储的手机应用软件Android APP和IOS APP,并已经 上传相应应用市场。公司还开发了Type-C接口闪存盘和移动硬盘产品(U710C,U712C,K630),其中U710C已经上市。经 过不断的技术探索和产品规划,公司还针对TLC NAND FLASH和3D NAND 或3D V-NAND的相关固态存储产品进行了立项 开发,将适时推出此类产品。报告期内还完成了闪存盘二次开发平台优化,增强闪存盘ODM产品的稳定性和性价比。
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开始进入消费类固态硬盘市场,并于2015年初确立了固态硬盘作为公司战略性产品的地位。2015 年公司加大了在固态硬盘项目上的投入,组建了固态存储事业部,产品线涵盖了全线消费类固态硬盘:SATA系列、MSATA 系列、M.2系列,产品型号涵盖从入门级到高端。报告期内,公司在固态硬盘推广渠道上,除了继续加大对于电商的销售推 广力度外,在线下渠道、海外市场以及OEM业务上都取得了较大突破。从当前的固态硬盘生产厂商来看,虽然如今的市场 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但是市场需求非常大,所以固态硬盘市场依然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
在知识产权以及专利运营方面,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3项,新增专利申请16项, 减少专利授权及专利申请10项(放弃或届满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朗科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10 项,公司拥有已授权 专利258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40件,另有已提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45件,上述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 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36项。 “ ” “ ” 2015年9月,公司 一种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无线数据通信方法及装置 发明专利荣获2015年度 广东省专利奖(优秀奖)。 2015年12月,公司 “一种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无线数据通信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与“加密移动硬盘”外观设计专利荣获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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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 ” 第十七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2015年8月,公司通过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监督审核,公司将继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 将知识产权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司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对 公司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 公司的专利维权工作正在稳步而有序地进行,主要以司法维权及行政维权的方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专利维权工 作进展具体如下:
关于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一案,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 级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 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方法,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ComyiKEY220产 品,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使用侵权 的ComyiKEY220 产品;2、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 3、驳回原告深 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18万元,由被告旋极信息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旋极信息已于2015年7月8日向南宁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收到南 宁中院送达的旋极信息《上诉状》。广西高院已于2015年11月4日开庭审理。在广西高院的主持下,双方结合本案相关证据, 就事实调查及辩论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广西高院将根据开庭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需要再次开庭或者直接进入判决程序。此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的公告》,分别于2012年7月4日、2012年8月14日、2012年9月11日、2013年4月1日、2013年5 月13日、2013年6月15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起 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关于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天电子”)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 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一案,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收到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传票》,该案已于2015年1月21日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深圳中院的判决书。此案详情请见公司 于2014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 专利权事项的公告 》,分别于2014年8月19日、2014年9月22日、2014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关于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起诉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乘科技”)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 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以下简称“99专利”),以及公司于2015 年1月29日起诉大乘科技、北京天亿旭日商贸中心、北京文峰基业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 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两案,公司与大乘科技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于 2016年1月4日签订了《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大乘科技同意就本协议签订前涉嫌实施公司99专利 的行为向公司支付和解金,公司将在收到上述和解金后,向深圳中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大乘科技在本协议签订 后,就北京行政诉讼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依据协议,公司已收到上述和解金,并已向深圳中院和北京知识产权 法院申请撤诉,大乘科技就北京行政诉讼案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公司已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行政裁定书》 ([2015]京知行初字第328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准许大乘科技撤回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起诉。本协 议签订后,大乘科技需要实施公司有关专利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许可协议。此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与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关于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广州市国迈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迈科技”)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 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一案,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收到了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14)一中民(知)初字第7895 号《民事受理通知书》。北京一中院于2014年9月10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经过与国迈科 技磋商,双方就前述案件于2015年3月16日签订了《和解协议》,针对本协议签署前国迈科技侵犯公司ZL99117225.6专利权 的行为与协议生效后获得公司专利授权事宜达成了和解。此案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15日、2015年3月19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起诉广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的公告》、《关于 与广州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与深圳市忆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忆捷公司” )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协 议的主要内容:将公司专利号为ZL99117225.6的发明专利,授权给忆捷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内加工、销售、出口闪存盘产品。 忆捷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专利授权许可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8月3日,与深圳市汇美共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美共兴”)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协议 的主要内容:将公司专利号为ZL99117225.6的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给汇美共兴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销售、许诺销售闪存盘 产品。汇美共兴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专利授权许可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发布的《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与深圳市源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创投资”)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协 议的主要内容:将公司专利号为ZL99117225.6的发明专利,授权给源创投资使用。源创投资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专利授 权许可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与源创投资签订<专 利实施许可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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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与广州商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科”)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协议 的主要内容为将公司专利号为ZL99117225.6的发明专利,授权给广州商科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销售、进口、许诺销售标注 包括但不限于“台电”、“台电科技”、“Teclast”商标的闪存盘产品,广州商科根据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专利授权许可费。详见 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与广州商科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书>的公告》。
2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 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比上年 | 营业利润比上年 |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
|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
| 同期增减 | 同期增减 | |||||
| 专利授权许可收 | ||||||
| 15,456,770.37 | 15,456,770.37 |
100.00% |
2.98% |
4.26% |
1.23% |
|
| 入 | ||||||
| 闪存应用产品 | 113,839,674.56 | 15,913,013.96 |
13.98% |
15.60% |
14.77% |
-0.10% |
| 移动存储产品 | 56,472,628.21 | 4,750,987.08 |
8.41% |
34.79% |
77.09% |
2.01% |
| 闪存控制芯片及 | ||||||
| 192,099,033.55 | 3,716,331.23 |
1.93% |
503.71% |
-406.35% |
5.75% |
|
| 其他 | ||||||
4 、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项目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同比变动额 | 同比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404,139,890.11 | 211,017,955.51 | 193,121,934.60 | 91.52% |
| 营业成本 | 343,458,597.62 | 162,572,854.22 | 180,885,743.40 | 111.26%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929,751.93 | 1,514,376.77 | 415,375.16 | 27.43% |
| 销售费用 | 15,635,521.17 | 11,015,420.61 | 4,620,100.56 | 41.94% |
| 管理费用 | 27,958,185.19 | 27,734,226.35 | 223,958.84 | 0.81% |
| 财务费用 | -17,549,746.98 | -15,195,888.16 | -2,353,858.82 | -15.49% |
| 资产减值损失 | 7,788,048.18 | 10,895,516.31 | -3,107,468.13 | -28.52% |
| 营业外收入 | 4,380,702.11 | 4,050,647.11 | 330,055.00 | 8.15% |
| 营业外支出 | 189,855.33 | 1,054,326.85 | -864,471.52 | -81.99% |
| 利润总额 | 29,580,872.93 | 22,856,479.77 | 6,724,393.16 | 29.42% |
| 所得税费用 | 5,293,661.74 | 2,788,016.92 | 2,505,644.82 | 89.87% |
| 净利润 | 24,287,211.19 | 20,068,462.85 | 4,218,748.34 | 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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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312.19万元,同比上升91.52%,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收入增加(主要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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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国际业务);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8,088.57万元,同比上升111.26%,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收入上升而相应上升;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1.54万元,同比上升41.94%,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人工费用、运费上升;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10.75万元,同比下降28.5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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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6.45万元,同比下降81.99%,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核销无形资产比上年度减 少。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50.56万元,同比上升89.87%,主要原因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21.87万元,同比上升21.02%,主要原因为:(1) 公司自2014年6月份起新增了贸 易业务,2015年度加大了产品销售力度,使2015年度的产品销售收入(主要为贸易业务、国际业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影响2015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000万元。(2)2014年2月份出售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处置价格大于处置日广西朗科账面净资产738万元;2014年1-2月份广西朗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 净利润为-77万元 ( 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广西朗科2014年度纳入合并报表的净利润的 合计数为661万元,影响2015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661万元。以上(1)、(2)两项合计影响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较上 年同期增长约339万元。
6 、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 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决定 终止使用超募资金对广西朗科投资,并将广西朗科全部股权转让给广西巨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广西巨正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已经于2014年2月19日就广西朗科有关证照、印章、会计资料或有关文书等资料及公司经营权交割完毕。自2014年2 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 非标准审计报告 ”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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