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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263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Jan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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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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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0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的监督和核查以及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独立董事担任且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章第 三、四、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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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 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内审部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以下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以下决议呈 报董事会讨论:

  • (一)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三)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四)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 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会议, 应于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 通知时限限制。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的,可委托其他委 员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表 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例会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 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内审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审计委员会会议亦 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内审部每季度应当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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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

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公司内审部保存。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立即重新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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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