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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263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Apr 26, 2012

54501_rns_2012-04-26_ccc3cce0-1696-4fdc-947c-79bf4ac61aa1.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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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 我们对公司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对外担保的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 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1 年度没有发 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至2011 年12 月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2011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关于事务所合并及名称变更的函》,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北京所及大连、河南和安徽三家分所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过友好协商,已正式合并,合并后事务所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因此,公司2011 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2011 年11 月11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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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保证公司经 营管理合法合规,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公司201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针对公 司《201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 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201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2012 年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针对公 司2012 年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 下,公司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风险较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 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在2012 年度任何时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 投资购买现金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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