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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263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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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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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 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 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截止2021 年6 月30 日对外担保的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查,为了更好地满足子公司经营资金的要求以及日常经营事项需要,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二六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因不履行《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 商用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变更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行为,履行债务 或承担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二六三企业通信有限公司和二六三软件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各申请1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 2020 年9 月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

情况。

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反映了 2021 年上半年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我们对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 2021 年上半年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李玉杰先生、李光千先生、忻卫敏和杨平勇先生的履历等资料, 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李玉杰先生、李光千先生、忻卫敏和杨平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李锐先生、刘江涛先生和周旭红女士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 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 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我们同意提名李锐先生、刘江涛先生和周旭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将其提交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