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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263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Sep 18, 2015
54501_rns_2015-09-18_32be5da3-3f5b-426e-8532-5e3a3b698ad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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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现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相 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9 月 18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公司 201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
2 、公司调整后的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以 2015 年 9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2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32.7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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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应华江: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张克: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金玉丹: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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