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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vInfo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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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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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 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 ”)2021 年7 月7 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公告内容进行 补充说明,补充后的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资 产”)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 维互联基金”)47.20%基金份额。
- 2.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担任四维互联基金投资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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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四维 互联基金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对方为红塔资产,公司与红塔 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本次交易标的是公司关联方四维互联基金的 基金份额,交易金额较大,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将该事项按照关联交 易标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深圳市红 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最近十二个月内, 公司累计与四维互联基金发生交易金额为40,989.88 万元(含本次), 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该交易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974E67 成立日期 : 2017 年12 月0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四维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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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 座 224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基金编号:SCD226
基金备案日期:2018 年01 月31 日
基金的存续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3+2 年,其中3 年投资期, 2 年退出期
基金规模: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 50000 万元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设立四 维互联基金,规模10 亿元。2019 年2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并购基金规模及变更基金 关键人等的议案》,四维互联基金规模调整为5 亿元,实缴5 亿元, 出资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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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红塔资产) | 23600 |
| 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2500 |
| 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400 |
| 北京四维天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四维互联基金自成立起,围绕四维图新产业链进行投资布局,已 投资3.4532 亿元,对外投资项目包括北京亮道智能汽车技术有限公 司、北京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睿镞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众联智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电昆辰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 发展服务中心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 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 服务中心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25%份额。
2021 年6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及受 让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天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4%份额。
四维互联基金2020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892,112.52 元。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四维互联基金净资产478,658,332.74 元【经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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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互联基金2021 年1-6 月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 -3,799,933.89 元。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四维互联基金净资产 474,858,398.85 元【未经审计】。
3.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担任四维互联基金投资委员会委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四维 互联基金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对方为红塔资产,公司与红塔 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本次交易标的是公司关联方四维互联基金的 基金份额,交易金额较大,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将该事项按照关联交 易标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维互联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四维互联基金份额,四维互联基金基本情况 同上。
四、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塔资产诚宇1 号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
-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园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第一大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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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公司股份。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对方是红塔资产,公司与红塔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因 本次交易标的是公司关联方四维互联基金的基金份额,交易金额较大, 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将该事项按照关联交易标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维互联基金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鉴于此前均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审计,四维互 联基金目前较2020 年底情况变化不大,双方同意以2021 年6 月30 日的财务数据为准。
经与红塔资产沟通协商并按照2017 年12 月签署的《北京四维互 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 的约定,其份额的转让对价定为23775.69 万元。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份额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基金23,600 万元基金份额(对应的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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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为人民币23,600 万元,以下简称“标的基金份额”)转让给乙 方。
2、转让价格及支付
乙方2021 年7 月31 日前,向甲方支付按本利之和计算的总转让 价款,即23775.69 万元。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后,甲方将标的基金份额转让给 乙方(即23,600 万元基金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3,600 万元),乙方受让标的基金份额后即成为对应标的基金份额的合法所 有者并享有法律规定合伙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目前投融资市场及宏观环境影响,四维图新受让红塔资产 持有四维互联基金的份额,可以减少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目前资金的整体安排,满足 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受让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北京金盛博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红塔资产合计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 76.2 %份额 完成前,四维互联基金为公司参股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受让完成 后,四维图新在四维互联基金的持股比例由 22.8 %增至 99 %,依据 四维互联基金的决策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 名委员组成,其中四 维图新委派4 名,四维图新能够有效控制四维互联基金的投资决策, 四维互联基金将成为四维图新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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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与四维互联基金发生交易金额为 40,989.88 万元(含本次)。除本次交易外,前述交易系公司受让北 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份额、公司 受让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份额及受 让北京金盛博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天盛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股权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受让红塔资产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份额遵循了平等、自愿、 有偿的原则,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
十、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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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受让红塔资产持有的四维互联基金份额,交易方案及对价具 备合理性、可行性。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 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程鹏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 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受让深圳市红塔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 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董事 会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 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董事会、监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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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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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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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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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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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及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如上为补充后的公告,该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以本次补充后的 内容为准。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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