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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Develop Advanced Manufacturing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Sep 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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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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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 2022-048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杨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杨舒女士合计持有南京迪 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349,650 股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6.34%。其中杨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49,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杨舒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杨建民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5,840,010 股的公司股份,减 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在 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946,6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 2022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3,893,34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杨建民 |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
6,149,650 | 3.16% | IPO前取得:6,149,650股 |
1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第一组 | 杨建民 | 6,149,650 | 3.16% | 系父女关系 |
杨舒 |
6,200,000 | 3.18% | 系父女关系 | |
| 合计 | 12,349,650 | 6.34%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
|---|---|---|---|---|---|
| 杨建民 | 7,367,800 | 3.78% | 2021/9/2~ 2021/12/20 |
12.0-17.62 | 2021/7/16 |
| 杨建民 | 5,966,850 | 3.06% | 2022/3/4~ 2022/9/2 |
20.3-38.23 | 2022/2/1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 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 杨建民 | 不超过: 5,840,010 股 |
不超过: 3%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1,946,670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3,893,340股 |
2022/9/28~ 2022/12/27 |
按市场价 格 |
IPO前取 得 |
自身资金 需求 |
注:股东杨建民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2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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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
1) 杨建民股份锁定承诺:
本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 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 2) 持股及减持意向:
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如果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赔偿。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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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 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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