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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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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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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 好的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内容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 年1月22 日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 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 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7、 关于相关主体出具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 年3月26 日 1、 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 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 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7、 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8、 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9、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11、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12、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13、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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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4月21 日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8月13 日 1、 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 年10月23 日 1、 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12月28 日 1、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 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3、 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4、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5、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和意见

1、关于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依法对公司守法守规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较好 履行各项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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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较为规 范,各项内控制度得到执行并不断完善,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 行。

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同时, 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

4、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投资习水、涟水的行为立足于公司自身发展,有助于公司业务拓展。报告期 内对外投资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公司对外投资的程序合法,实施相关方案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 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发生需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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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在检查对外担保事项时,认真分析了对外担保的真实性、 风险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认为: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 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盈 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美盈森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美盈森集团(越南)有限公司、 美盈森(同奈)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美盈森集团(越南)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西 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 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5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报告期内担保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置换等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 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地执行,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8、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 及登记管理制度》等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存在因相关部门、人员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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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有效地反馈沟通,以致相关信息未能传达到位,导致公司未在 2019 年年度报 告和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货币资金因冻结受限情况。公司相关财务会计人员 已进行了定期报告编制的学习培训,提升了相关财务人员对定期报告编制要求的 认识和理解。在其他重大方面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披露公司信息。在《内幕 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足,已通过安排专 人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等方式进行改进。报告期未发生内幕交易情 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 年度监事会的 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学习,提高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近年来,公司面临的全球 经济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监管要求和更大的经营挑战,公 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工作, 改进监事会的监督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加强对董 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三)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

(四)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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