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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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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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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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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6-003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东莞丰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13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 年5 月8 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成都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芯 龙”)、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盈森”)、长沙美盈 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盈森”)、贵州省 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水美盈森”)、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建美盈森”)、东莞丰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丰华”)、 东莞市美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之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286,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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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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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4 月15 日、2025 年5 月9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 年2 月2 日收到了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银行”)深圳分行在深圳签署的《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 综字20251201 第001 号)与《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 额抵字20251201 第001 号)。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部分授信额 度转授信给下属子公司东莞美盈森、佛山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东 莞美芯龙、长沙美盈森、成都美盈森、安徽美盈森、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 福建美盈森、东莞丰华、东莞美之兰使用,并为上述转授信的敞口额度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与抵押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2 月3 日刊载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1)。

安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6 年3 月3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 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07 号)的签署程序, 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东莞丰华与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6 年3 月3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 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13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 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东莞美之兰与平安银行深圳分 行于2026 年3 月3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 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14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 民币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子公司授信额度均是由《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01 号)项下额度转授信而来。公司为上述子 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正式生效。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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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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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被担保
股东大会
审批额度
(万元)
本次担保前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
(万元)
本次担保
前剩余额

(万元)
本次担保
金额
(万元)
本次担保后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
(万元)
本次担保
后剩余额

(万元)
公司 安徽美
盈森
10,000 4,000 6,000 3,000 3,000 7,000
公司 东莞丰
7,000 0 7,000 1,000 1,000 6,000
公司 东莞美
之兰
3,000 900 2,100 1,000 1,900 1,100

注:根据安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安徽美盈森

原额度项下未结清业务纳入本次额度管理,原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A20241227 第006 号,原担保金额为4,000 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美盈森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 年9 月6 日

法定代表人:陈利科

注册资本:27,946.94043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路以西元亨路以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文具用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美盈森100%股权。安徽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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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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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项目 2024年12月31 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28,860.38 26,410.31
负债总额(万元) 7,530.87 4,558.76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446.21 233.83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3,652.72 3,357.16
净资产(万元) 21,329.51 21,851.55
资产负债率 26.09% 17.26%
项目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9,860.62 8,291.08
利润总额(万元) -85.25 699.36
净利润(万元) -33.91 662.95

安徽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莞丰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4 年1 月12 日

法定代表人:刘会丰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 号8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 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 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 售;玩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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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丰华100%股权。东莞丰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财务情况:

项目 2024年12月31 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6,495.54 13,788.87
负债总额(万元) 5,638.73 12,878.60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0 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3,937.72 345.76
净资产(万元) 856.81 910.27
资产负债率 86.81% 93.40%
项目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8,600.04 8,572.97
利润总额(万元) -187.57 -580.89
净利润(万元) -178.19 -526.53

东莞丰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东莞市美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5 年9 月8 日

法定代表人:王治军

注册资本:61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 号2 号楼501 室

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 技术开发及销售;环保纸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 发;隐藏信息防伪技术开发,特种标签材质的精密模切,智能卡终端读写设备的 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美盈森持有东莞美之兰100%股权。东莞 美之兰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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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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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271.18 1,684.52
负债总额(万元) 588.23 1,015.19
银行贷款总额(万
元)
0 0
流动负债总额(万
元)
588.23 1,015.19
净资产(万元) 682.96 669.33
资产负债率 46.27% 60.27%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三季度(未经
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4,429.61 2,342.09
利润总额(万元) 23.79 -15.10
净利润(万元) 21.63 -13.63

东莞美之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01 号)、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20251201 第001 号)、 《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07 号)、《综 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13 号)、《综合 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14 号)

授信人(债权人) 被转授信人
(债务人)
保证人 敞口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

(万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安徽美盈森智谷科
技有限公司
美盈森
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
3,000
东莞丰华智造科技
有限公司
1,000
东莞市美之兰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敞口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

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6 年3 月3 日起至2027 年1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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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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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安徽美盈森、东莞丰华、东莞 美之兰为2026 年3 月3 日。)起直至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4 月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 年3 月3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28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3.65%。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500 万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50%。公司 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01 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额抵字20251201 第001 号);《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07 号); 《综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13 号);《综 合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51201 第014 号)。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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