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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Nov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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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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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3-040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 月14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 年5 月31 日召开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重庆市 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盈 森”)、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盈森”)、长沙美 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盈森”)、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水美盈森”)、 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美盈森”)、美盈森(香港)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 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4 月18 日、2023 年6 月1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2)、《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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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31018 第001 号)的签署程序。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部分授 信额度转授信给下属子公司东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苏州美盈森、东莞美芯龙、 安徽美盈森、成都美盈森、长沙美盈森、佛山美盈森、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 和福建美盈森使用,并为上述转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中,东莞美盈森与平 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 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2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 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17,5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重庆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 圳分行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 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3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 予的人民币2,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苏州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 五综字20231018 第004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 币4,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东莞美芯龙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5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2,500 万元整的 综合授信额度;安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 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6 号) 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4,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 度;成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 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7 号)的签署程序, 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2,5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长沙美盈 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 年11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8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 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3,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佛山美盈森与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 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9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 予的人民币2,5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习水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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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五综字20231018 第010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 币1,5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涟水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11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4,000 万元整的 综合授信额度;福建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完 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12 号) 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1,5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 度。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美盈森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12,000 万元。公司为上述融资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深圳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完成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科技园授信(保证)字(2023)第0043 号]的签 署程序。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 担 保 方 |
被担保 方 |
股东大会 审批额度 (万元) |
本次担保前对 被担保方的担 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担保前 剩余额度 (万元) |
本次担保金 额 (万元) |
本次担保后 对被担保方 的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担保后 剩余额度 (万元) |
|---|---|---|---|---|---|---|---|
| 公 司 |
东莞美 盈森 |
80,000 | 37,000 |
43,000 | 29,500 |
66,500 |
13,500 |
| 公 司 |
重庆美 盈森 |
40,000 | 22,800 |
17,200 | 2,000 |
24,800 |
15,200 |
| 公 司 |
苏州美 盈森 |
60,000 | 27,000 |
33,000 | 4,000 |
31,000 |
29,000 |
| 公 司 |
东莞美 芯龙 |
10,000 | 6,500 |
3,500 | 2,500 |
9,000 |
1,000 |
| 公 司 |
安徽美 盈森 |
20,000 | 5,000 |
15,000 | 4,000 |
9,000 |
11,000 |
| 公 司 |
成都美 盈森 |
10,000 | 2,500 |
7,500 | 2,500 |
5,000 |
5,000 |
| 公 司 |
长沙美 盈森 |
20,000 | 7,000 |
13,000 | 3,000 |
10,000 |
10,000 |
| 公 司 |
佛山美 盈森 |
20,000 | 6,000 |
14,000 | 2,500 |
8,500 |
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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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公 司 |
习水美 盈森 |
5,000 | 0 |
5,000 |
1,500 |
1,500 |
3,500 |
|---|---|---|---|---|---|---|---|
| 公 司 |
涟水美 盈森 |
5,000 | 0 |
5,000 |
4,000 |
4,000 |
1,000 |
| 公 司 |
福建美 盈森 |
5,000 | 0 |
5,000 |
1,500 |
1,500 |
3,5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01 月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67,500.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 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 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 售;玩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盈森100%股权,东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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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176,380.56 | 217,664.51 |
| 负债总额(万元) | 85,674.67 | 119,278.70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21,682.78 | 38,748.83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79,895.17 | 112,010.38 |
| 净资产(万元) | 90,705.90 | 98,385.81 |
| 资产负债率 | 48.57% | 54.80%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151,628.72 | 85,687.67 |
| 利润总额(万元) | -3,143.48 | 1,359.53 |
| 净利润(万元) | -3,184.20 | 1,376.26 |
东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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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03 月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199 号附1-2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按许可证核准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纸 箱、木箱的生产及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及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 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自有厂房出租;包装产品的仓储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范 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 批前不得经营)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美盈森100%股权,重庆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76,889.58 | 77,808.76 |
| 负债总额(万元) | 29,732.24 | 26,3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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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3,822.76 | 4,000.00 |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28,749.91 | 25,280.15 |
| 净资产(万元) | 47,157.34 | 51,487.46 |
| 资产负债率 | 38.67% | 33.83%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39,989.23 | 24,671.29 |
| 利润总额(万元) | 4,648.45 | 5,177.02 |
| 净利润(万元) | 3,919.58 | 4,330.13 |
重庆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01 月12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9,831.1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开发区南巷路699 号
经营范围: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研发;包装机械技术开发;木箱、纸箱、 纸缓冲、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州美盈森100%股权,苏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116,708.05 | 131,349.21 |
| 负债总额(万元) | 61,973.84 | 70,252.84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13,029.52 | 3,204.89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60,062.57 | 68,215.22 |
| 净资产(万元) | 54,734.21 | 61,096.37 |
| 资产负债率 | 53.10% | 53.49%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95,967.08 | 52,38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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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利润总额(万元) | 5,271.89 | 7,592.02 |
|---|---|---|
| 净利润(万元) | 4,521.20 | 6,362.15 |
苏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12 月22 日
法定代表人:王治军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 号1 号楼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隐藏信息防伪技术的开发,高新材料的研发,无线射 频标签、导热界面材料、电磁屏蔽吸波产品的生产及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特种标 签材质的精密模切,智能卡终端读写设备的开发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 品印刷;标签和精密模切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销售:劳保用品、日用 口罩(非医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芯龙100%股权,东莞美芯龙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29,699.07 | 32,267.61 |
| 负债总额(万元) | 9,726.20 | 9,885.76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3,042.39 | 0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9,667.74 | 9,870.55 |
| 净资产(万元) | 19,972.86 | 22,381.85 |
| 资产负债率 | 32.75% | 30.64%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14,086.42 | 10,172.42 |
| 利润总额(万元) | 3,687.10 | 2,850.80 |
| 净利润(万元) | 3,112.80 | 2,408.99 |
东莞美芯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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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五)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 年09 月06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7,946.94043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路以西元亨路以北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展台制作;家具、书架、密集架生产、纸和 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加工;文具用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电子标签产品及智能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包装一体化综合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美盈森89.98%股权。六安东城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安徽美盈森10.02%股权。安徽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32,988.05 | 32,245.95 |
| 负债总额(万元) | 12,320.77 | 11,058.93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1,458.25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8,194.21 | 6,965.76 |
| 净资产(万元) | 20,667.28 | 21,187.02 |
| 资产负债率 | 37.35% | 34.30%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16,533.49 | 11,105.64 |
| 利润总额(万元) | -537.85 | 541.28 |
| 净利润(万元) | -556.78 | 456.80 |
安徽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 年06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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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大道898 号
经营范围:纸箱的制造、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 装材料、包装机械的设计、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包装服务;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房屋租赁;包装装潢印刷(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禁止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成都美盈森100%股权,成都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33,042.66 | 36,311.78 |
| 负债总额(万元) | 7,506.88 | 11,318.68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2,000.00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7,104.04 | 10,885.74 |
| 净资产(万元) | 25,535.78 | 24,993.10 |
| 资产负债率 | 22.72% | 31.17%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12,397.62 | 7,180.99 |
| 利润总额(万元) | 850.47 | -543.36 |
| 净利润(万元) | 707.96 | -542.68 |
成都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 年11 月29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30,55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路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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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办公家具生产;展台制作;家具生产、加工;书架生产、加工;密集架生产、加 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84.76%股权,长沙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长沙美盈森4.91%股权,深圳市中大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 10.33%股权。长沙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35,927.25 | 32,382.99 |
| 负债总额(万元) | 11,339.25 | 7,792.10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1,451.95 | 14.37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10,559.58 | 6,769.97 |
| 净资产(万元) | 24,587.99 | 24,590.89 |
| 资产负债率 | 31.56% | 24.06%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11,599.50 | 8,370.60 |
| 利润总额(万元) | -459.29 | 6.77 |
| 净利润(万元) | -524.74 | 2.90 |
长沙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 年2 月28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63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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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造;纸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包装服务;玩具制造;玩 具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佛山美盈森100%股权。佛山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46,738.07 | 44,246.43 |
| 负债总额(万元) | 13,682.58 | 16,695.73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0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13,637.31 | 16,615.23 |
| 净资产(万元) | 33,055.49 | 27,550.70 |
| 资产负债率 | 29.28% | 37.73%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16,377.19 | 11,684.34 |
| 利润总额(万元) | 747.66 | -1,192.66 |
| 净利润(万元) | 781.32 | -1,204.79 |
佛山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0 年1 月21 日
法定代表人:颜强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温水镇娄底村青年组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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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包 装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塑胶及五金制品、木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 售;高新包装材料、防伪材料的研发、销售;标签的设计、生产与销售;货物与 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习水美盈森90%股权,贵州赤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习水美盈森10%股权。习水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6,051.76 | 6,175.32 |
| 负债总额(万元) | 2,349.69 | 2,364.25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0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2,349.69 | 2,364.25 |
| 净资产(万元) | 3,702.07 | 3,811.06 |
| 资产负债率 | 38.83% | 38.29%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3,984.12 | 3,179.60 |
| 利润总额(万元) | -654.00 | 114.18 |
| 净利润(万元) | -666.39 | 108.99 |
习水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十)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0 年5 月6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兴旺路北侧、科创路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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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金属 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服 务;箱包制造;木材加工;木制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 器销售;纸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 研发;五金产品批发;模具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 软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用木料 及木材组件加工;模具制造;办公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 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包 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涟水美盈森80%股权,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持有 涟水美盈森20%股权。涟水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8,293.93 | 10,379.61 |
| 负债总额(万元) | 3,205.62 | 4,307.17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0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2,690.07 | 4,018.50 |
| 净资产(万元) | 5,088.31 | 6,072.44 |
| 资产负债率 | 38.65% | 41.50%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7,509.29 | 6,965.39 |
| 利润总额(万元) | 371.88 | 973.05 |
| 净利润(万元) | 388.81 | 984.13 |
涟水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9 年1 月2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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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大埔村瑞林建材公司3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 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 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福建美盈森100%股权。福建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两年财务情况:
| 项目 | 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3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万元) | 2,546.68 | 1,875.77 |
| 负债总额(万元) | 1,825.30 | 884.27 |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 0 | 0 |
|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 1,825.30 | 884.27 |
| 净资产(万元) | 721.38 | 991.50 |
| 资产负债率 | 71.67% | 47.14% |
| 项目 | 2022 年度(经审计) | 2023 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万元) | 4,882.45 | 3,484.08 |
| 利润总额(万元) | 111.80 | 242.54 |
| 净利润(万元) | 71.78 | 270.12 |
福建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
(一)《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1
-
号)
1、对东莞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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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仟伍佰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2、对重庆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 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3、对苏州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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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转授信人(债务人):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 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4、对东莞美芯龙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 伍佰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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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5、对安徽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 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6、对成都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 伍佰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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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7、对长沙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仟 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8、对佛山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 伍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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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9、对习水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 伍佰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6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10、对涟水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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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 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11、对福建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 伍佰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3 年11 月17 日起至 2024 年11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3 年11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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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科技园授信(保证)字(2023) 第0043 号]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 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 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2、被担保的主债权:
(1)债权人与债务人于2023 年11 月17 日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深科技园授信 字(2023)第0043 号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 合同”。
(2)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 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
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4、保证额度有效期:
2023 年11 月17 日至2024 年9 月6 日
5、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1)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 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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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最 高额保证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 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 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 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 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 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最高额保证合 同或行使本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 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7、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 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 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 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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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4 月1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 年11 月17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 民币2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12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6.95%。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0,800 万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74%。公司 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1 号)、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2 号)、《综 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3 号)、《综合 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4 号)、《综合授 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5 号)、《综合授信 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6 号)、《综合授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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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7 号)、《综合授信额度 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8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9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10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 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11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 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31018 第001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 银深科技园授信(保证)字(2023)第0043 号]。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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