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Y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2, 2021

54352_rns_2021-09-22_80cd89d1-3455-45d0-a06c-a6ff3f8a14a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57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重庆市美 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美盈森”)、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盈森”)、 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 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西 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 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 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4 月28 日、2021 年5 月20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9)、《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1 年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10810 第001 号)的签署程序。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部分授信额度转授

1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给下属子公司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 森、成都美盈森和长沙美盈森使用,并为上述转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中, 苏州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1 年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 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10810 第005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 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8,5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重庆美盈森与平安银 行深圳分行于2021 年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 银战金五综字20210810 第004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 的人民币4,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东莞美芯龙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1 年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10810 第003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2,500 万元整的 综合授信额度;安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1 年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 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10810 第006 号)的签署程 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3,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成都 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2021 年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10810 第008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3,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长沙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 圳分行于2021 年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 金五综字20210810 第007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 民币3,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于2021 年9 月18 日收到上述综合授信 额度合同。(东莞美盈森相关具体授信合同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尚未实际发生。)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12,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并于2021 年9 月22 日在深圳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兴银深粤海授信(保证)字(2021)第0064 号]的签署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授信5,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并于2021 年9 月22 日在苏州与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07500KB21B58CN3)的签署程序。

2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最新一期对东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6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2021 年9 月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3,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苏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45,000 万元,本次公告前,可用 担保额度为18,000 万元,本次公告后(截至2021 年9 月22 日),可用担保额度 为4,5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重庆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3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22,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2021 年9 月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1,8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东莞美芯龙的担保额度为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可 用担保额度为2,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2021 年9 月22 日),可用担保额 度为0 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安徽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1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2021 年9 月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7,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成都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1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2021 年9 月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12,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长沙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1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8,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2021 年9 月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5,000 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01 月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3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册资本:67,500.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桥头园区

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 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纸制品、纸玩具、木制品 的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盈森100%股权,东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81,742.13
177,554.54
负债总额(万元) 91,798.48
86,545.25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7,813.29
32,849.26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91,798.48
85,436.07
净资产(万元) 89,943.66
91,009.29
资产负债率 50.51%
48.74%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53,344.29
74,247.31
利润总额(万元) -1,057.05
-1,213.51
净利润(万元) -1,082.10
-1,245.39

东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01 月12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9,831.1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开发区南巷路699 号

经营范围: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研发;包装机械技术开发;木箱、纸箱、 纸缓冲、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

4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州美盈森100%股权,苏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25,987.66
86,611.72
负债总额(万元) 63,799.37
40,532.17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2,300.00
9,420.14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63,205.51
39,865.69
净资产(万元) 62,188.29
46,079.55
资产负债率 50.64%
46.80%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83,025.51
40,083.65
利润总额(万元) 8,967.38
2,404.86
净利润(万元) 7,725.86
1,894.28

苏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03 月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199 号附1-2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按许可证核准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纸箱、 木箱的生产及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及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 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 厂房出租;包装产品的仓储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范围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 得经营)。

5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美盈森100%股权,重庆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60,086.42
57,482.73
负债总额(万元) 20,901.56
15,802.59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3,101.42
1,00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19,975.74
14,842.46
净资产(万元) 39,184.86
41,680.14
资产负债率 34.79%
27.49%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33,568.57
17,657.78
利润总额(万元) 5,368.59
2,992.35
净利润(万元) 4,527.42
2,496.12

重庆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12 月22 日

法定代表人:王治军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627 号1 号楼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隐藏信息防伪技术的开发,高新材料的研发,无线射 频标签、导热界面材料、电磁屏蔽吸波产品的生产及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特种标 签材质的精密模切,智能卡终端读写设备的开发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 品印刷;标签和精密模切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销售:劳保用品、日用 口罩(非医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芯龙100%股权,东莞美芯龙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6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7,493.28
19,264.23
负债总额(万元) 4,612.85
5,379.53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600.00
943.07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4,611.55
5,291.03
净资产(万元) 12,880.43
13,884.70
资产负债率 26.37%
27.92%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1,134.35
4,582.99
利润总额(万元) 3,390.26
1,200.51
净利润(万元) 2,946.08
1,017.15

东莞美芯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 年09 月06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7,946.94043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路以西元亨路以北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展台制作;家具、书架、密集架生产、纸和 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加工;文具用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电子标签产品及智能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包装一体化综合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美盈森89.98%股权。六安东城经济建设有限公 司持有安徽美盈森10.02%股权。安徽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33,715.87
31,835.73
负债总额(万元) 12,057.86
10,372.42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0
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7,641.20
5,804.55
净资产(万元) 21,658.01
21,463.31
资产负债率 35.76%
32.58%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9,186.80
4,079.45
利润总额(万元) 296.15
-164.59
净利润(万元) 344.51
-181.71

安徽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 年06 月22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大道898 号

经营范围:纸箱的制造、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 装材料、包装机械的设计、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包装服务;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房屋租赁;包装装潢印刷(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禁止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成都美盈森100%股权,成都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31,254.72
30,022.02
负债总额(万元) 6,666.69
5,319.80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000.00
1,60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6,282.42
4,910.24
净资产(万元) 24,588.02
24,702.22
资产负债率 21.33%
17.72%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8,409.66
4,534.05

8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利润总额(万元) -1.46
136.73
净利润(万元) -31.35
115.77

成都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 年11 月29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30,55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路9 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办公家具生产;展台制作;家具生产、加工;书架生产、加工;密集架生产、加 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84.76%股权,长沙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长沙美盈森4.91%股权,深圳市中大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 10.33%股权。长沙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年12月31 日(经审计)
2021年6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38,475.45
36,885.55
负债总额(万元) 12,438.38
11,475.34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000.00
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11,829.70
10,804.66
净资产(万元) 26,037.07
25,410.21
资产负债率 32.33%
31.11%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7,186.46
4,151.39
利润总额(万元) -792.86
-623.27
净利润(万元) -792.86
-624.09

9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长沙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一)《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20210810 第001 号)

1、对苏州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仟伍 佰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1 年9 月17 日起至 2022 年9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1 年9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2、对重庆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万 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1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1 年9 月17 日起至 2022 年9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1 年9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3、对东莞美芯龙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伍 佰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1 年9 月17 日起至 2022 年9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1 年9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4、对安徽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仟万 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1 年9 月17 日起至 2022 年9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1 年9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5、对成都美盈森担保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仟万 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1 年9 月17 日起至 2022 年9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1 年9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6、对长沙美盈森担保

12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仟万 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1 年9 月17 日起至 2022 年9 月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1 年9 月17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粤海授信(保证)字(2021)第 0064 号]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 “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 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其中,“分合同”指债务人根据额度授信合同约定,在债权人确定的授信额 度内经债权人审核同意后办理各类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时双方 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主债权金额、主债权清偿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额度授信合同为分合同的总合同,分合同与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总合同

13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分合同形式不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体现为开证申请书、 押汇申请书、合同、协议等债权人认为合适的方式。总合同和分合同的约定如有 不符,以分合同为准。

2、被担保的主债权包括:

(1)债权人与债务人于2021 年9 月22 日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深粤海授信字 (2021)第0064 号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2)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 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 年9 月22 日至2022 年9 月13 日止。

6、保证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 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 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 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 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 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粤海授信(保证)字(2021)第0064 号]约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

14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500KB21B58CN3)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债务人: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按《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500KB21B58CN3) 约定的保证额度有效期及最高债权限额内所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

2、被担保的主债权:

债权人在约定的业务发生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 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上述各类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 银行保函(担保)、备用信用证、账户透支、出口打包放款、进口开证、提货担 保、进口代付、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包括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福费廷、保理、 发票贴现、贷款承诺、拆借和回购、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非标准化渠道融 资类业务、信用卡授信业务(包括信用卡消费、取现、信用卡消费分期、信用卡 现金分期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其他本外币表内外授信业务(包括或有债权 业务)。

  • 3、最高债权限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15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5、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 年8 月9 日至2022 年8 月9 日止。

6、保证范围:

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500KB21B58CN3)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 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 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 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 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7、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 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 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 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4 月28

16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picture [44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 年9 月22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2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6.54%。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5,500 万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03%。公司及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相关担保及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22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