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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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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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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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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096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美盈森”)、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长 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 司、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 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美盈森集团(越南)有限公司、美盈森(同奈)包装技术 有限公司、美盈森集团(越南)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西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 司、郑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13,5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 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3 月28 日、2020 年4 月22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5)、《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5,000 万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美盈森 因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5,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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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2020 年7 月20 日在深圳分别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招 商银行重庆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02001562601)、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0 年渝—字第9052925 号)。

公司最新一期对东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6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23,75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2020 年7 月20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18,75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重庆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3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31,1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2020 年7 月20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26,1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01 月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67,500.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桥头园区

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 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纸制品、纸玩具、木制品 的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盈森100%股权,东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201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69,646.33 176,678.43
负债总额(万元) 64,564.64 71,9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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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15,900.00 16,50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64,564.64 71,901.94
净资产(万元) 105,081.68 104,776.49
资产负债率 38.06% 40.70%
项目 2020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2019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9,727.30 139,013.87
利润总额(万元) 359.05 9,857.15
净利润(万元) 305.19 8,879.99

东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03 月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199 号附1-2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按许可证核准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 纸 箱、木箱的生产及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及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 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自有厂房出租;包装产品的仓储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范围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 前不得经营)。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美盈森100%股权,重庆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201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资产负债率 63,550.77 64,935.29
12,711.04 15,648.03
2,000.00 1,400.00
11,965.51 15,036.98
50,839.73 49,287.26
20.00% 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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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2019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475265 39,860.13
,.
利润总额(万元) 949.16 9,747.72
净利润(万元) 794.06 8,227.53

重庆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02001562601)

东莞美盈森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755XY2020015626 号的《授信 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公司同意为该《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 行深圳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本金最高限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额度有效期(即债权确定期间):2020 年6 月10 日至2021 年6 月9 日。

(3)保证方式:公司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 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根据《授信 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东莞美盈森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 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责任期间:公司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 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0 年渝—字第90529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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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美盈森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 年渝—字第9052925 号 号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同意为该《协议》项下所欠招商 银行重庆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1)担保本金最高限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额度有效期(即债权确定期间):2020 年7 月21 日至2021 年7 月20 日。

(3)保证方式:公司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 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根据《协议》 在授信额度内向重庆美盈森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 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责任期间:公司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 效之日起至《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 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3 月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 年7 月2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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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1.48%。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7,200 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 一期(201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02001562601);

  •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0 年渝—字第9052925 号)。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7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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